Re: [課業] 刑法總則之不能犯定義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冬天的雨)時間13年前 (2013/08/05 15:15), 編輯推噓12(12015)
留言2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sam101 (goodheavens)》之銘言: : 標題: [課業] 刑法總則之不能犯定義 : 時間: Mon Aug 5 11:47:37 2013 : : : : 今天在讀不能犯時(使用周舫教科書) : : 對不能犯之定義: : : 犯罪已著手,因行為發生可能危險之結果,結果卻不發生,非因意外障礙 : : 亦非已意中止,其行為未發生可能危險之結果 : : : 對"非因意外障礙"有疑惑 : : : 搶匪搶了警員的手槍,卻因警員忘了裝子彈,搶匪對員警作出射擊動作 : : : 但是手槍內根本沒有子彈,--->這不是因為意外之障礙嗎? : : : 懇請高手解惑 : 不能犯=不能發生結果+無危險 無危險的判斷又分成三說 舊客觀說 新客觀說 重大無知說 實務以前採舊客觀說 現在多半採新客觀說 而舊客觀說 認為不能發生結果=無危險 所以槍內沒子彈 則本質上不能發生結果 故無危險 成立不能未遂 新客觀說的操作方式有三說 可以很像重大無知說也可以不像 本例不管採何種操作方式 和重大無知說都會得到普通未遂結論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39.123.146 : 推 pili012140:建議以重大無知理解 08/05 11:49 : 推 gtrmeteor:搶匪在射擊時認為可以殺人,與一般人想法並無歧異,非出於 08/05 11:56 : → gtrmeteor:重大無知,故無第26適用,屬於普通未遂 08/05 11:57 : → ericre:因為意外障礙,所以此例非不能犯阿 08/05 12:04 : 推 jay111101:重大無知是搶匪以為沒裝子彈的槍能殺人 08/05 12:05 : → rafaiero:不能犯:主觀有犯意,惟其實行之手段,不能造成犯罪結果 08/05 12:34 : 推 roder:昨天才看到例子 甲叫乙下雨天出門 想讓乙被雷擊 結果成真 08/05 12:49 : → roder:甲就是不能犯 只有主觀意思但是其表示行為並不構成犯罪 08/05 12:49 這例子舉得不好 應該要這樣區分 如果甲是正常人 雖然叫乙下雨天出門 想讓乙被雷擊 但是對於雷擊的機率並沒有超越一般人的看法 則甲是因為欠缺故意不成立犯罪 如果是甲有特殊的想法 認為作惡多端之人必遭雷公打死 那麼甲才是不能未遂 : 推 ipodfw:不能犯的定義是不能發生犯罪結果+沒有危險性 08/05 14:20 : → ipodfw:沒有危險性的認定,德派通說以重大無知理論判斷 08/05 14:20 : → ipodfw:以沒裝子彈的槍射擊警員,因為一般人也不能預知警槍無子彈 08/05 14:21 : → ipodfw:所以不能算是重大無知 08/05 14:22 -- Time is Money => T = M Knowledge is Power => K = P Power = Work/Time =>T = W/P M = T = W/P = W/K 故當Knowledge趨近於0時 Money趨近無限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2

08/05 15:24, , 1F
甲認為作惡多端的人必遭雷公打死,是否較接近迷信犯?
08/05 15:24, 1F
我覺得迷信犯之不能犯的一種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210.69.124.32 (08/05 15:25)

08/05 15:27, , 2F
同意
08/05 15:27, 2F

08/05 17:42, , 3F
想請問一下不能犯是不是要結果不能發生????
08/05 17:42, 3F
是阿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210.69.124.32 (08/05 18:05)

08/05 18:08, , 4F
那雷擊的例子能算不能犯嗎???結果不是還是發生了???
08/05 18:08, 4F

08/05 18:13, , 5F
還是因為結果和行為無關,所以算行為不能發生結果???
08/05 18:13, 5F
結果發生不代表就是既遂 26不能發生結果是說按照自然法則 通常不能發生結果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210.69.124.32 (08/05 18:27)

08/05 18:27, , 6F
問一個構成要件層次的問題:甲有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嗎?
08/05 18:27, 6F

08/05 18:30, , 7F
我知道不是既遂...我的意思是不能只寫無因果關係就好??
08/05 18:30, 7F

08/05 18:33, , 8F
甲沒有特殊的認知,其行為無製造風險,乙之死亡無法歸責
08/05 18:33, 8F

08/05 18:35, , 9F
是不是能在因果關係這邊做討論就好呢?避開未遂討論?
08/05 18:35, 9F
那就是我所說的欠缺故意 所以不用討論未遂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210.69.124.32 (08/05 18:37)

08/06 00:52, , 10F
可是雷擊的案例,甲雖無特殊認知,但卻深信乙去該地
08/06 00:52, 10F

08/06 00:53, , 11F
會被雷擊,也有殺乙的故意,難道這不屬於重大無知的不
08/06 00:53, 11F

08/06 00:56, , 12F
能未遂?(此題我原本也是不會想再去討論不能犯,但看
08/06 00:56, 12F

08/06 00:57, , 13F
到版友說要討論不能犯,其實好像也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08/06 00:57, 13F

08/06 01:00, , 14F
補充~我是說上一篇rober大在推文提到的雷擊的案例~~
08/06 01:00, 14F

08/06 01:07, , 15F
殺人故意還要再加上特殊的想法才是真正的故意?感覺
08/06 01:07, 15F

08/06 01:09, , 16F
有點難以理解~~^^a
08/06 01:09, 16F

08/06 01:14, , 17F
簡單來說,期待乙出門運氣不好被雷劈
08/06 01:14, 17F

08/06 01:16, , 18F
是乙個人風險承擔問題,甲內心期待不犯法
08/06 01:16, 18F

08/06 01:17, , 19F
因為這本來就是機率問題,甲也知道不能操控
08/06 01:17, 19F

08/06 01:17, , 20F
樓上i大說的我懂~若是期待的話~當然不用討論不能犯。
08/06 01:17, 20F

08/06 01:18, , 21F
但甲如果認知乙出門就會被雷劈死
08/06 01:18, 21F

08/06 01:18, , 22F
但若此題甲是深信的話,那也不用討論不能犯嗎?
08/06 01:18, 22F

08/06 01:19, , 23F
還叫乙出門,就展現了法敵對意識(欲致人於死)
08/06 01:19, 23F

08/06 01:20, , 24F
就可討論不能未遂啦
08/06 01:20, 24F

08/06 01:22, , 25F
就像前面提到迷信犯也是不能未遂的一種
08/06 01:22, 25F

08/06 01:24, , 26F
啊~我看懂冬雨大的意思了~~是我誤會了~^^"呵
08/06 01:24, 26F

08/06 01:24, , 27F
只是學說上有直接認為迷信犯不成立犯罪
08/06 01:24, 27F
文章代碼(AID): #1H_r4BJP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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