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分 肇事逃逸罪構成要件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昱)時間13年前 (2013/05/25 07:57), 編輯推噓3(3012)
留言15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甲不顧宴後已有醉意,仍執意自行駕車返家,途中行經未設置路燈之道路, 不慎撞及某黑色物體,甲自認是撞到野狗,並未下車查看即加速駛離, 但其實是撞到正欲穿越馬路的行人乙,造成乙重傷。 後甲於下個路口遭警方攔檢,酒測值超標。 問本例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 這裡我確定的是成立§284I過失傷害罪、§185-3不能安全駕駛罪 但不知道肇事逃逸罪是否成立? 同學是說依原因自由行為,甲不顧醉意仍執意駕車... 應成立§185-4肇事逃逸罪。 以生活經驗來看好像也挺合理,不然大家車禍都別下車查看當作自己撞到狗就好了? 但我研究課本上的說法,「肇事逃逸罪僅處罰故意犯, 行為人對於駕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之事實須有認識,而有意逃逸者始成罪 若行為人不知其以肇事並致人死傷,縱然逃逸,與本罪之構成要件不合。」 另外有個判決是肇事者下車查看後未發現傷者故離去, 雖事實上致人死傷但因其未有肇逃之故意,故不成立本罪。 依照此說,甲對於致乙重傷並無認識,應不成罪 但無認識的原因是甲"自認"撞到狗而"未下車查看",是否會生其他問題? 如果甲有下車查看,或許就會發現傷者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99.119

05/25 08:27, , 1F
學者認為無罪(因欠缺故意),雖有過失但本罪不罰過失。
05/25 08:27, 1F

05/25 08:28, , 2F
實務認為有罪。
05/25 08:28, 2F

05/25 08:32, , 3F
所以實務上也是採原因自由行為嗎?或是有其他討論?
05/25 08:32, 3F

05/25 09:03, , 4F
實務很怪,把致人死傷,當客觀構成要件看
05/25 09:03, 4F

05/25 09:04, , 5F
意指客觀上有人死傷,雖你不知道,還是該當
05/25 09:04, 5F

05/25 09:06, , 6F
原因自由行為是在意識清醒時就有(故意)想撞某人了
05/25 09:06, 6F

05/25 12:27, , 7F
肇事逃逸 不是算是可罰性要件嗎? 客觀存在即成立
05/25 12:27, 7F

05/25 12:48, , 8F
不是"客觀構成要件",是"客觀處罰條件"
05/25 12:48, 8F

05/25 12:48, , 9F
只要致人死傷後逃逸馬上就成立185-4了,不以有過失為必要
05/25 12:48, 9F

05/25 12:49, , 10F
不過那是實務的看法.......
05/25 12:49, 10F

05/25 15:57, , 11F
實務後期採構成要件說的比較多
05/25 15:57, 11F

05/25 15:58, , 12F
而且客觀處罰條件原本就是拿來限縮刑罰的,用在這裡反
05/25 15:58, 12F

05/25 15:59, , 13F
而擴大刑罰範圍
05/25 15:59, 13F

05/25 20:16, , 14F
依實務成立185-4 不論故意過失
05/25 20:16, 14F

10/11 22:49, , 15F
意指客觀上有人死傷,雖 https://daxiv.com
10/11 22:49, 15F
文章代碼(AID): #1Hd_vkT7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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