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契稅條例第二條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531)時間12年前 (2013/09/21 00:19),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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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依契稅條例第二條規定: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 ,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那這樣的話,意思是說只要有要繳交土地增值稅的時候,就不用繳交契稅了嗎?? 在此先感謝各位大德了OT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87.32

09/21 00:22, , 1F
不動產分為土地及建物,契稅是針對房屋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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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23, , 2F
反過來說現在有什麼地方是不用繳土增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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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24, , 3F
農地是田賦,但是早已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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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用繳土地稅的啊!有七種情形不用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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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6:57, , 5F
請用[課業]標題分類 置底常見問與答Q3有修改標題教學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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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0:11, , 6F
不動產分土地、建物,意指土地部分有開徵土地徵值稅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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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重覆課徵稅,但未開徵區域....土地就有契稅要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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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範圍不是以繳費為依據,是屬不屬於法律規定範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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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3:23, , 9F
簡單說土地也是不動產 本來也要繳契稅 但課土增就不課契稅
09/21 13:23, 9F

09/21 14:40, , 10F
懂了!非常感謝^^
09/21 14:40, 10F
文章代碼(AID): #1IF7MJF2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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