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警察雙軌制制度改革建議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water)時間12年前 (2013/10/29 21: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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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85條規定,一定要經由國家考試才可以任官 警大警專有其警察文化價值,同時學術實務資源豐富,有其存在之必要 兩者中和 其實可以效法日本的做法 警大警專另行舉辦考試,考試科目與大學入學考試同,只是改成由考選部主辦 警大警專畢業的時候,另行舉辦專業科目的資格檢定考試 採及格制,只要畢業的時候可以通過資格檢定的,即取得任官資格 這個制度在學校講很久了,只是沒有人想動 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9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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