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誤想避難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FLY)時間12年前 (2013/11/09 20:36),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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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夜間開車在十字路口候停,被後方機車騎士乙撞上。甲下車,發現乙受傷,渾身刺青並 有濃濃酒味,甲擔心乙鬧事,雖然車後燈被撞破,但仍隱忍而去。數日後,甲在加油站停 車加油,碰巧乙也在加油,乙朝甲走來。甲以為乙有意問罪,急速倒車,結果撞上進入加 油站的另一車輛,駕駛人受傷。甲只好下車認賠。事實上,乙並未認出甲,只是要告訴甲 ,甲的車子底盤黏著一個特大的塑膠袋。 甲撞傷他人 討論過失傷害 但關於接下來討論 過失犯 要誤想避難 所要提到的理論 我有點不知道要怎麼解 麻煩版友幫忙解惑一下 在討論過失犯的時候 當我們在檢討像誤想避難時 還需要提到故意嗎? 教科書上沒有說很清楚 不知道版友能幫忙解答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49.234

11/09 21:32, , 1F
原本題目只問能否主張緊急避難而已 不用多討論到誤想
11/09 21:32, 1F

11/09 21:42, , 2F
如果說繼續討論下去的話..
11/09 21:42, 2F
※ 編輯: blue999 來自: 114.44.49.234 (11/11 14:32)
文章代碼(AID): #1IVYnUcx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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