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法放火罪的問題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自我主張Monster)時間12年前 (2014/02/15 20:4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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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上撲馬老師的刑法   剛聽函授老師是這麼說的 放火罪中之建築物定義要比加重竊盜罪中的建築物定義來的要廣 也就是說放火燒騎樓、遮雨棚都已該當放火罪 但卻和他在書裡寫的有所扞格? (書裡是說對騎樓、遮陽棚否定住宅一體性) 請問各位目前實務來說應以何者為當? 感謝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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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和住宅又不ㄧ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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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這兩個東西來比有點奇怪 建築物是看你放火的地方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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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連著燒到建築 加重竊盜是因為對住居安寧也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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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有停車場算不算要看跟大樓是否共用出入口的實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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