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詐欺取財&竊盜之區分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時間12年前 (2013/11/26 17:22), 編輯推噓5(5021)
留言2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關於交付權限,有點疑問,舉幾個例子請較各位: 一、甲向餐廳寄物處的服務生謊稱:「那件外套是我的」,於是服務生   將外套交給甲,實際上外套是乙寄放的,甲成立何罪?   書上寫說答案是竊盜罪的間接正犯,因為依立場理論服務生無交付權限 二、甲向餐廳寄物處服務生謊稱:「我來幫乙拿外套」,於是服務生將乙的   外套交給甲,而甲將乙之外套占為己有,甲成立何罪?   答案是詐欺取財罪,因為這次服務生有交付權限 三、乙走出超商門口並取回自己放置在超商門口的雨傘,甲隨即攔下乙,   跟乙說:「你拿錯傘了,這把傘是我的」,乙信以為真,就把傘交給甲,   甲將傘占為己有,甲成立何罪?   這題的乙到底有沒有交付權限阿?感覺情況跟第一題很像,可是這樣   就是竊盜罪,我又覺得很像詐欺取財,到底怎麼分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40.4.198

11/26 17:30, , 1F
你到底是用立場理論還是權限理論?說用立場但操作用權
11/26 17:30, 1F

11/26 17:31, , 2F
限理論~=.="
11/26 17:31, 2F

11/26 17:46, , 3F
誰的書
11/26 17:46, 3F

11/26 17:50, , 4F
立場理論 但我其實不太懂它的內涵
11/26 17:50, 4F

11/26 17:50, , 5F
撲馬老師的
11/26 17:50, 5F

11/26 18:23, , 6F
你完全沒看清楚老師書上講的..而且書上講的很詳細..
11/26 18:23, 6F

11/26 18:24, , 7F
建議你看清楚~
11/26 18:24, 7F

11/26 22:03, , 8F
抱歉我資質駑鈍就是看了很多次看不懂才上來問
11/26 22:03, 8F

11/26 22:07, , 9F
看起來像是表示該物所有權人的分別..
11/26 22:07, 9F

11/26 22:08, , 10F
我的 竊盜 我幫某人拿 詐欺
11/26 22:08, 10F

11/26 22:21, , 11F
個人覺得撲馬在書上的立場理論提到交付權限~會讓人
11/26 22:21, 11F

11/26 22:23, , 12F
弄混,簡單的判斷方式~第三人以幫"誰"管理(以幫誰的立
11/26 22:23, 12F

11/26 22:24, , 13F
場拿給行為人),第一題服務生以為這是甲的~所以幫"甲"
11/26 22:24, 13F

11/26 22:27, , 14F
拿給甲,所以是320,第二題服務生知道是乙的,所以認
11/26 22:27, 14F

11/26 22:28, , 15F
為是幫"乙"拿給甲,所以詐欺。第三題乙以為傘是甲的,
11/26 22:28, 15F

11/26 22:29, , 16F
所以是幫"甲"拿給甲,所以是320。所以結論是第三者認
11/26 22:29, 16F

11/26 22:30, , 17F
是幫(以)"行為人"拿(管理)的意思(立場),就是320。
11/26 22:30, 17F

11/26 22:32, , 18F
若以"被害人"立場的話~就是詐欺。
11/26 22:32, 18F

11/26 22:40, , 19F
立場理論的原理~就是 若第三者以"行為人"的立場,就是
11/26 22:40, 19F

11/26 22:42, , 20F
"第三者與行為人"同一國,而一起未經被害人同意的破壞
11/26 22:42, 20F

11/26 22:42, , 21F
持有的犯罪~屬320。
11/26 22:42, 21F

11/26 22:43, , 22F
若第三者以"被害人"的立場,就是"第三者與被害人"同一
11/26 22:43, 22F

11/26 22:45, , 23F
國,那第三者的交付=被害人的交付,而第三者"自願性"
11/26 22:45, 23F

11/26 22:47, , 24F
交付~就是被害人自願性交付(故未破壞持有),屬詐欺
11/26 22:47, 24F

11/26 23:26, , 25F
J大您講的深入淺出 小弟我完全瞭解了 十分感激
11/26 23:26, 25F

11/27 00:21, , 26F
詐欺是陷於錯誤啊 320是他人不知情
11/27 00:21, 26F
文章代碼(AID): #1Ib6XBhJ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Ib6XBhJ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