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法律適用優先順序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Lincecum 超強!!!)時間12年前 (2013/11/29 22:46),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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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看到一個題目大約在問何者可以比較出法律的適用優先順序 選項有兩組,分別是程序法實體法以及特別法普通法。答案是後者 但是不是也有人說先程序後實體嗎? 請問如何區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9.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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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程序不符實體不究不是優先順序,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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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個例子來舉先程序後實體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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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接受到人民的民事訴訟案件,會先審查有沒有符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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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定,這些規定就規範在民事訴訟法裡,有符合後,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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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進行辯論,而辯論的雙方就開始攻防,攻防的依據就會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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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在民法裡面,而法院就會確認誰對誰錯,最後才會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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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的觀念就是程序上的觀念,後面的辯論和法院判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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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實體上的觀念,所以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民法是實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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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cAYpJW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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