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學習不能夠致用那到底該怎麼辦?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江湖夢)時間12年前 (2014/02/04 16:45), 編輯推噓0(0011)
留言11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civilizelift (civilizelift)》之銘言: : 1、跟別人借補習班講義來印,是違法的。。 這的確有問題,侵害補習班權益,不過並不好抓... : 2、縱然背誦了一堆名言佳句,在職場或日常生活中也不能完全一字不漏的表達出來。在 : 書籍上或上課學到的東西也不可以完全一字不漏的顯露出來,除非有創新,跟原本的內容 : 不同,因為著作權人有公開口述權,是違法的。 能讓您背的名言佳句大概都沒事,著作權法第50條,那權利只有50年,現代人的著作, 您能一字不漏背誦引用也神了... : 3、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隨意唱歌,因為歌詞也有著作權。若全部唱完,就是一字不漏的表達出 : 他人的創作, 是違法的。 : 4、不能列印網路上找到的資料,因為是違法的。 : 5、不能在有人的地方跳韓國有名的騎馬舞、以及蔡依琳等藝人的舞蹈,除非自己創作的舞蹈才能跳。 : 6、寫筆記不能借給別人,因為筆記不外乎就是抄書籍上的跟老師上課說的,借別人等於 : 是散佈,是違法的。 著作權法第44-66條,規定對著作財產權的限制,基本上非營利的部分引用,沒啥好太 擔心的,您整本書能印掉1/2以上,去買一本還好點吧? 自己的筆記應該算創作了,當年我上課全班同學筆記都對不起來(老師沒課本) 事實上天下文章一大抄,難道文字著作權可以專屬某個人,別人不能寫字?早排除了 但是文章寫的好與不好,這不是著作權的事... -- 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於晝夜常念善法 思維善法 觀察善法 想不出來作啥事好時 就唸佛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16.93

02/04 19:00, , 1F
你說的50年應該是在該法第30條 且是指著作人生前有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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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之著作在其死亡50年后進入所謂"公眾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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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正,眼睛花花,不過應該沒啥影響,現代人的名言佳句考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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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觀著作權法第1條立法目的 兼顧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及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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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可能性蠻低的,也許清朝以前的指望還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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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9:07, , 6F
社會公益的相關規定 著作權法終極目的是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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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業的輔考書籍 著作原創性基本上都頗低的 而且歷經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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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9:11, , 8F
消化稀釋后的展現 頂多稱得上是著作權法第7條之編輯著作
02/04 19:11, 8F

02/04 19:16, , 9F
補教講義的原創性是低,可反而是較容易有糾紛的,如果抓到?(錢)
02/04 19:16, 9F

02/04 19:17, , 10F
非營利,非對大量公眾使用的已公開資訊,惹事情形相當低...-.-
02/04 19:17, 10F

02/04 19:19, , 11F
也不知原來貼文那位在擔心啥...-.-要告還得有權主張...
02/04 19:19, 11F
文章代碼(AID): #1IyAYV4N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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