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行政法之暫時權利保護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酷酷德)時間3年前 (2021/11/11 16:23),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想來請問大家 暫時權利保護中假處分的兩種態樣 假處分vs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具體的區分方式為何呢? https://i.imgur.com/mlqLBFS.jpg
關於取得考試許可,我一直以為應該是要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取得考試資格 不過 兆熙—行政法爭點解讀 卻是 假處分 想問大家…是我理解錯了嗎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7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36619007.A.2AD.html

11/11 16:41, 3年前 , 1F
書上的是廣義的假處分,考試許可這例子精準點是要提定
11/11 16:41, 1F

11/11 16:41, 3年前 , 2F
暫時狀態假處分沒錯
11/11 16:41, 2F

11/11 17:06, 3年前 , 3F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假"字已經修掉了
11/11 17:06, 3F

11/12 04:35, 3年前 , 4F
你是要取得暫時予以考試的資格,應該是要透過定暫時狀態
11/12 04:35, 4F

11/12 04:35, 3年前 , 5F
處分比較能達成目的。
11/12 04:35, 5F
文章代碼(AID): #1XZDB_Aj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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