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身為法律人,聽到有人胡扯,生氣正常嗎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再想想)時間3年前 (2020/11/11 20:12), 3年前編輯推噓7(261953)
留言98則, 4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11/12 00:12,
口說讀過法律,難道不知道行政罰法可以拘提管收嗎?
11/12 00:12
感謝板友提醒,行政罰法沒有拘提管收。 行政執行法才有。 而且並無妨礙疫調就得拘提管收的法律依據。 唐鳳臉書的原文節錄: 另外也發生過在酒店工作者確診的案例,可以想像這樣的特殊場所,不管客人或工作者, 對於隱私都特別敏感,然而在防疫的需求下,如果不能提供可信的資料以備追蹤,會形成 很大的漏洞。 政府並沒有動用刑罰,或是嚴令酒店等場所不配合疫調,就要關店或關人,如果這樣做, 社會對相關工作者的污名化可能加劇,也可能像禁酒令一樣造成業者轉入地下,疫情傳播 的不可預測性反而大幅提高。 https://reurl.cc/Y6pkya 我知道行政罰法有管收,但是他的原意講的就是刑法。 但是不論是刑法或是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都是要法律明文規定, 目前我沒查到有哪一條妨礙疫調會被抓去關的條文。

11/11 22:54,
看了影片之後補噓你,顯然你連人家講什麼都沒看懂
11/11 22:54

11/11 22:55,
法律人如果都像你一樣半桶水,沒人想鳥天經地義
11/11 22:55
如果說法律觀念的部分,還有何謂"社會正當性"的部分,先擺一旁好了。 請問各位,他說的「沒有祭出任何行政命令」,光這一點就與事實不符。 當時全台的酒店業者可是依命令停業超過一個月,犧牲營業權、工作權, 他身為防疫團隊的官員,怎麼講得像是沒發生一樣。 我把當時的行政命令都貼出來了,請問這個要怎麼自圓其說呢? 這一點其實就跟是否念過法律無關了吧。 不好意思,我唸書唸到現在,看到一些現象很生氣,想PO文發洩。 法律見解有所不同,或是說沒有學得很精熟,這應該是多數人能夠接受的範圍。 但是有人身為官員,卻講出觀念錯誤,甚至扭曲事實的話, 大家會覺得生氣嗎? 好比說下面這段話(6:30-7:30),根本在胡扯...非常離譜... https://youtu.be/mDthn13qz5A?t=385
他說:"當時指揮官..把酒店負責人..違反就抓去關,社會正當性是有的..." 哈囉? 這位官員知道甚麼叫罪刑法定、法律保留、刑罰的謙抑性嗎? 當了四年的政務官了,怎麼不花點時間去修法學緒論或刑法總則。 我查了刑法和行政法的教科書,也查不到何謂「社會正當性」。 又說:"指揮官只是建議大家先不要去這些地方..沒有祭出任何行政命令..強制手段.." 哈囉? 所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現酒店從業人員隱瞞疫調後, 下令全台酒店停業的公告,那是啥? 全國酒店和舞廳,自9日起停止營業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okBaT5_NvR9vqYIAHIPVBg?typeid=9 身為政府防疫團隊的核心成員,享受過媒體的光環,竟然會講這種完全狀況外的話。 我看到這種覺得很生氣的原因是,我們有唸過法律的人,花很多時間念了很多書, 在回答問題的時候仍然小心謹慎,深怕講錯或誤導別人。 而這個官員一輩子沒有參加過升學考試、國家考試, 然後現在領國家的錢、利用媒體資源,侃侃而談,散佈錯誤的觀念和事實, 這種人負責政府防疫工作的宣傳。太離譜了吧。 而且他還到處去機關學校演講,誰知道還有多少人接收了錯誤的資訊呢。 讀過法律的人,看到這種現象心有不平,是正常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2.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05096758.A.EAB.html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62.188 臺灣), 11/11/2020 20:18:48

11/11 20:23, 3年前 , 1F
以前剛學法律時:都在鬼扯
11/11 20:23, 1F

11/11 20:23, 3年前 , 2F
現在看到新聞:啊隨便了啦算了啦
11/11 20:23, 2F
還是看具體個案。 這件我真的覺得扯。

11/11 20:50, 3年前 , 3F
顏色對了,法律又算什麼呢
11/11 20:50, 3F
法律觀念錯也就算了。 連事實都可以歪曲。

11/11 20:50, 3年前 , 4F
原來這年頭有念過法律就是法律人?
11/11 20:50, 4F
請問您對法律人的定義?

11/11 20:51, 3年前 , 5F
她會不會在下面回您文呢?
11/11 20:51, 5F
他有私信給我過。 我倒希望他公開回文。

11/11 21:08, 3年前 , 6F
憲法有正當性呀 提昇到憲法位階了
11/11 21:08, 6F
您是..諷刺嗎?

11/11 21:08, 3年前 , 7F
您正處於見山不是山的階段:)
11/11 21:08, 7F
此話怎講?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62.188 臺灣), 11/11/2020 21:26:57

11/11 21:27, 3年前 , 8F
剛學才會,久了你就懶得說,除非被問
11/11 21:27, 8F

11/11 21:34, 3年前 , 9F
為什麼大多數立委都不是法律系畢業的?
11/11 21:34, 9F
立委是民意代表...要多元背景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62.188 臺灣), 11/11/2020 21:34:48

11/11 21:35, 3年前 , 10F
還沒出社會的學生?
11/11 21:35, 10F

11/11 21:41, 3年前 , 11F
我覺得你說的還算有理 只是有點針對
11/11 21:41, 11F

11/11 21:47, 3年前 , 12F
我還以為你是說鄉民呢
11/11 21:47, 12F

11/11 21:49, 3年前 , 13F
你知道正當性的意思嗎? 正當性就是人們認為政府的政策
11/11 21:49, 13F

11/11 21:49, 3年前 , 14F
等是對的 人民就會有遵守和服從的義務
11/11 21:49, 14F
但是你要關人要先有法律依據,要先立法程序啊。

11/11 21:54, 3年前 , 15F
他們會說你法匠你會說他們法盲通通戰起來
11/11 21:54, 15F

11/11 21:56, 3年前 , 16F
置板凳
11/11 21:56, 16F

11/11 21:56, 3年前 , 17F
惡名昭彰的第七條
11/11 21:56, 17F

11/11 21:56, 3年前 , 18F
行政院還可以在那邊亂解釋憲法第二十三條
11/11 21:56, 18F

11/11 21:57, 3年前 , 19F
罪刑法定是刑法的概念
11/11 21:57, 19F

11/11 21:59, 3年前 , 20F
“抓去關(幾天)”應該是行政法裡面的手段
11/11 21:59, 20F
限制人身自由還是必須法律保留。 他在他的臉書也有篇文講到這件事,他指的就是刑罰。

11/11 22:12, 3年前 , 21F
達克效應的教訓是說,你不應該假定每個人都很聰明。
11/11 22:12, 21F

11/11 22:12, 3年前 , 22F
有些人就笨,而且沒有足夠知識意識到自己笨的事實
11/11 22:12, 22F

11/11 22:21, 3年前 , 23F
你光看這個版有多少法盲就知道了吧
11/11 22:21, 23F

11/11 22:32, 3年前 , 24F
法律是一種價值判斷,又不是科學
11/11 22:32, 24F

11/11 22:33, 3年前 , 25F
除非能說明你的價值判斷優越處,否則無法服人很正常
11/11 22:33, 25F
還有 36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11/12 06:44, 3年前 , 62F
所以才會說你見山不是山 你是學分班 大概就像一般小大一
11/12 06:44, 62F

11/12 06:44, 3年前 , 63F
一樣 意氣風發 逢人就以法律來辯論理解這個世界
11/12 06:44, 63F

11/12 06:44, 3年前 , 64F
身為一個讀書人 不該如此氣量
11/12 06:44, 64F

11/12 07:26, 3年前 , 65F
那你怎麼看法律只是統治者控制被統治者的思想工具這哲學?
11/12 07:26, 65F

11/12 08:16, 3年前 , 66F
釋字690,原po應好好研讀,還有憲法
11/12 08:16, 66F

11/12 08:18, 3年前 , 67F
推ryancij
11/12 08:18, 67F

11/12 09:04, 3年前 , 68F
再想想
11/12 09:04, 68F

11/12 11:20, 3年前 , 69F
不是每個人用字都跟唸法律或準備考試的人一樣精準,
11/12 11:20, 69F

11/12 11:20, 3年前 , 70F
有依法行政的信念很好,但現實社會沒有那麼狹隘
11/12 11:20, 70F

11/12 12:35, 3年前 , 71F
你考到司法官我補推-.-
11/12 12:35, 71F

11/12 13:33, 3年前 , 72F
這年頭就算機關的局處長都不見得懂法令~專出一張嘴而已
11/12 13:33, 72F

11/13 00:28, 3年前 , 73F
政治正確沒有是非唯我獨尊
11/13 00:28, 73F

11/13 07:39, 3年前 , 74F
認真告訴你,這種事真的只有公務員在意
11/13 07:39, 74F

11/13 11:12, 3年前 , 75F
推jarmart大大,很多時候非相關領域的人本來就無法用
11/13 11:12, 75F

11/13 11:13, 3年前 , 76F
用字遣字到這麼精準,未來面對到更多領域的人,會更有
11/13 11:13, 76F

11/13 11:14, 3年前 , 77F
體悟的。提出意見討論不錯,但不用這麼被憤恨支配
11/13 11:14, 77F

11/13 11:17, 3年前 , 78F
保持接納和溝通的平靜,未來所作所為及發言,也會有他
11/13 11:17, 78F

11/13 11:18, 3年前 , 79F
他人覺得你做的和說的怪怪的
11/13 11:18, 79F
那位政務官是連"已經發生的事實"都可以講成沒有發生。 這明顯不對了吧。

11/13 14:35, 3年前 , 80F
對沒念過法律的人精雕用詞沒意義
11/13 14:35, 80F

11/13 14:35, 3年前 , 81F
你去路上隨便問一個人正當性
11/13 14:35, 81F

11/13 14:35, 3年前 , 82F
99的人會覺得你有什麼毛病
11/13 14:35, 82F

11/13 14:35, 3年前 , 83F
說真的 就是因為這樣
11/13 14:35, 83F

11/13 14:35, 3年前 , 84F
討厭法律人真的多
11/13 14:35, 84F

11/13 14:35, 3年前 , 85F
喜歡去糾正別人反駁別人怎麼說
11/13 14:35, 85F

11/13 14:35, 3年前 , 86F
但其實其他人可能講講一些用語可能不精確或是真的不懂
11/13 14:35, 86F

11/13 14:35, 3年前 , 87F
如果你在意當官的散布這些錯誤的法律知識根本沒完沒了
11/13 14:35, 87F

11/13 14:35, 3年前 , 88F
哪個政務官有一定要法律背景嗎
11/13 14:35, 88F
可是文中的政務官是連"已經發生的事實"都可以說成沒有發生...這就跟法律背景無關了。

11/13 14:35, 3年前 , 89F
其實就跟一般老百姓一樣
11/13 14:35, 89F

11/13 14:35, 3年前 , 90F
就連修法的立委都沒有了
11/13 14:35, 90F

11/13 18:01, 3年前 , 91F
法律是執政者統治工具,看看那精美的客觀歸責理論,納粹德
11/13 18:01, 91F

11/13 18:01, 3年前 , 92F
國。
11/13 18:01, 92F
客觀歸責理論跟納粹的關係是? 沒聽過之間有何關聯性。 ※ 編輯: Dodoroiscute (180.217.188.82 臺灣), 11/13/2020 18:38:13

11/13 22:55, 3年前 , 93F
有興趣自己研究法制史,甚至哲學思想,才知道價值判斷因人
11/13 22:55, 93F

11/13 22:55, 3年前 , 94F
而異,不會那麼憤世嫉俗,淪為大家揶揄的覺青
11/13 22:55, 94F

11/13 22:59, 3年前 , 95F
我不是說你,是那些護航的覺青們
11/13 22:59, 95F

11/13 23:47, 3年前 , 96F
現實就是唐鳳給檢察長上課的講師
11/13 23:47, 96F

11/13 23:50, 3年前 , 97F
連檢察長都要聽唐鳳上課 知識的差距
11/13 23:50, 97F

11/14 10:14, 3年前 , 98F
你考上司法官再說
11/14 10:14, 98F
文章代碼(AID): #1VgzKswh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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