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對不起我亂入一下:地方特考的資格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ngelo (鏡花水月)時間19年前 (2005/09/27 10:25),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我回第三第四的資格問題. 不過一樣是根據上課的印象答. 有誤請更正. 第四項資格是過去的考銓辦法. 台灣早年教育並不普及. 要求應考人須具備高中大專資格實在不近情理. 一方面考試服公職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 不能因此就剝奪窮苦人家的權利. (不然台灣的官僚體制應該會變成貴族官僚吧). 一方面限定
(還有316個字)

推噓2(2推 0噓 7→)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ouyu0914時間11年前 (2013/07/07 23:5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冒昧的新手一問. 剛爬過文(含經華區). 關於地特三等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第二項所指的普通考試,我又查了其相關應考資格.
(還有23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