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原來國家考試不能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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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4推 1噓 3→)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euerbach (費爾巴哈)時間12年前 (2013/12/19 18: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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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學校?. 什麼科系?. 學校不好 科系很鳥. 不用懷疑了. 離開學校 去當公務員. 在當公務員的時候 想念書再補回來 都還來得及. 學校很好 科系很罩. 不用懷疑了. 離開學校 去當公務員. 在當公務員的時候 想念書再補回來 都還來得及. 不然等畢業後就業 領薪水的那一天. 你會哭的 而且會很悲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sinlu (欣)時間12年前 (2013/12/19 18: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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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規定明定保留事項 ....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 限如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一年]. 二、進修碩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進修博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五年。. 三、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
(還有2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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