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夫妻之間》和前女友保持聯絡 (回應七年之養)

看板FamilyCircle (家庭板)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8年前 (2007/03/16 21:19), 編輯推噓3(300)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夫妻之間》和前女友保持聯絡 【聯合報/夜函(彰化員林)】 2007.03.16 03:42 am 圖/莊蕙文 大家都說婚姻有「七年之癢」。問題是,我老公才剛結婚就「癢了」,讓我不得不懷疑感 情的保存期限。 我們剛結完婚的第一個禮拜,老公的前女友打電話來噓寒問暖,兩人聊得挺熱絡的,完全 沒有將我看在眼裡,殊不知我的臉上已經冒出數條青筋,他們還在延續愛意,對方留下電 話號碼才掛上電話。 老公不忘對我補上一句:「沒有想到,她還記得我。」看著老公心花怒放的表情,我很想 要送他一記飛拳。「難道這場婚姻只是一場障眼法的遊戲?其實,他還愛著她吧!」我心 裡想著。 雖然我對老公抱怨:「結婚後就不要跟前女友聯絡,要安分守己。」他卻一副理直氣壯的 說:「我們也只不過是要一起出去吃飯,又沒有怎麼樣。妳們女人真小心眼,不過就只是 老朋友嘛!」 好個「老朋友」! 連續兩個禮拜,我都刻意在他下班後無故失蹤,我知道他會起疑心、會跟蹤,我就約了一 位交情還不錯的男性朋友,請他配合我演出這場戲。 我們刻意選了一家挺有氣氛的露天咖啡館,假裝很愉悅的聊著公司裡的事情,喝完咖啡, 他還送我一束花及一本書。就在他準備要載我回家的時候,老公跳出來說:「你們在做什 麼?要去哪裡?」 「要回家啊!」我輕率的答道。只見老公很憤怒的吼著:「誰說妳可以跟男生一起出來吃 飯?」 「你都可以跟前女友一起去吃飯,我為什麼就不可以跟前男友一起出來吃飯?反正我跟他 也沒什麼,就只是老朋友啊!」我將他數落過我的話,一併奉還給他,這招果然見效。 日後,老公沒有再接前女友的電話。我們的感情也才步入正軌。 【2007/03/16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LIFE/X1/3762486.shtml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53

03/17 01:12, , 1F
我也用過類似這招~不過要有承擔結局是男方根本不在意的準備
03/17 01:12, 1F

03/18 01:28, , 2F
所以 男女關係 若一高一矮 那就難以彼此公平制約
03/18 01:28, 2F

03/18 18:59, , 3F
你跟我一樣天蠍座嗎?以眼還眼~厲害
03/18 18:59, 3F
文章代碼(AID): #15-fbyLN (FamilyCircle)
文章代碼(AID): #15-fbyLN (FamilyCir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