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滿] 結婚前一個月不能住一起

看板FamilyCircle (家庭板)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8年前 (2007/10/06 22: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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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inc412 (善導寺苦讀ing)》之銘言: : 我不懂 : 為什麼月底就要結婚了 : 現在卻連去新竹(過一夜)找男朋友都不行 : 我不知道爸媽想什麼 : 他們還問我:為什麼這麼心急?? : 我不懂這跟心不心急有啥關係 : 我只知道我很喜歡跟男朋友在一起 : 然後要結婚了 餅也訂了 戒指買了 婚紗正要拍 : 雖然這不代表有法律上效力 : 但是這有啥關係 : 難到一定要有法律上效力的時候 才能一起住嗎 : 現在搞的一付 我很奇怪的樣子 : 真痛苦 妳和男友是不是平日很少在一起? 還是戀愛沒多久? 我和男友交往十年了, 每個星期固定約會一次! 見面是例行公事! 一切都很平常心! --- 能用電話聯絡就很好啦! 也可談情說愛啊! 看不出來, 真的有那種需要, 那麼急切要很快見面!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186
文章代碼(AID): #171w9AYE (FamilyCir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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