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媽媽重男輕女

看板FamilyCircle (家庭板)作者 (血管裡流的是茶)時間16年前 (2009/08/18 19:52), 編輯推噓13(1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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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後 妳媽媽過世之後那600萬元 就算她遺囑寫"女兒不能分 財產分三分給兒子" 妳還是有繼承權 不管遺囑怎麼寫都一樣 : 話說...雖然我時常跟媽媽有口角,有時覺得她很不好,可是我心裡還是很謝謝她, : 我爸爸在我國小3年級的時候因為意外過世了,10幾年了,我媽媽都一個人撐了過來, 如果房子是老爸留下的 你有權利分一份(法律規定) 你媽媽不能就這樣私自決定過戶給誰 建議妳好好研究法律 若妳想得到法律上應有的權利 也許妳媽媽會把妳冠上"不孝"這個罪名 "不孝"這個罪名很好用 妳哥哥不必做家事 理所當然 但是妳不做家事就是不孝、製造麻煩 -- 如果房子是妳媽媽名下的 那就問問懂法律的人吧~ 不過這樣妳應該是沒辦法分 : 阿公還剩下一小塊地(以前的3合院改建的房子),3個姑姑都說不要分於是她們就簽 這一小塊地 聽起來蠻大的耶 如果你要分 可以把地賣掉 換成現金來分 或是你弟給你一筆錢 他保留完整一塊 : 就問了許多問題,問到我媽都不耐煩了,就說:你趕快回來簽就對了,簽完就可以馬上 : 走了。由於我一直覺得,既然繼承權是在我身上,為什麼我要放棄,所以我就掰了幾個 : 理由說我不能馬上回去,之後我媽就一直打電話來催我,叫我趕快回去簽名,不然代書 : 不好辦事。那天...我坐火車回到岡山,(心情超沈重,到了車站,多麼不想出去),我 : 媽騎車來接我去代書那簽名,簽完名出來之後我媽就跟我說了一堆,一直念我說:叫你 妳已經簽了...哭哭 妳成年了嗎?未成年可能還有反悔機會 : 回來簽個名那麼多理由,那個地那麼小塊,妳為什麼一直要跟你弟弟爭,妳2哥人在台中 : ,我叫他下來他就下來了,妳在台南而已...反正就是一直指責我不回來簽名,一直想跟 當然 妳哥分到那麼多 簽得當然爽快 : 我:那是我的繼承權,我的權力,妳一直要叫我放棄,而我只是想把事情弄清楚,妳卻 : 一直責怪我說是要跟弟弟爭奪那塊地,我並沒有好嗎?我從小妳就對我不公平,妳都把 : 地分給哥哥弟弟了,那我呢?我什麼都沒有... 她覺得妳只有義務 沒有權利 跟古代女人一樣 : 媽:妳以後會嫁出去,又不可能常常回來,養我的會是你哥哥,而且如果我有什麼病痛 : 也是妳哥哥會載我去照顧我,妳有可能可以照顧我嗎?而且我之前跟你說過了,幫妳買的 不會 你哥哥不必照顧 是妳某個運氣比較...的嫂嫂要照顧 : 其實...以後還是會有好多好多不公平的事,只是,我不喜歡人家誤會我而已 我家阿嬤以前也是只想分財產給兒子 我爸和其他兄弟反對 我也很反對姑姑沒分到財產 老一輩覺得女生不該分財產 對女兒從小就差別待遇 教育機會少,又要做家事,這已經很不公平了 居然還要排除分產 我叔伯們覺得這樣很殘忍又沒人性 後來阿嬤同意均分給她所有女兒及兒子 每個人幾百萬 當時均分財產這件事 在附近鄰居頗轟動的 -------------------------------- 以前米國人做過研究 就大部分家庭而言 女生即使跟老公賺一樣多,甚至是賺得比老公多的 還是要負起大部分家務責任.... 就強迫妳要"孝順"、"賢慧" 然後叫妳當免費勞工 萬一妳哥將來不照顧老媽 你也許會犧牲自己青春照顧她 沒結婚沒財產沒工作沒薪水 沒權利只有義務 有些傳統家庭是這樣... 男生幾乎都不必照顧自己老媽 而是叫媳婦照顧 或是封一個女兒為"有美德"、"孝順" 叫她照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47.11 ※ 編輯: glorz 來自: 218.160.247.11 (08/1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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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院的地能有多大... 而且要不要賣地換現金 也不是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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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算 他們四個小孩只有1/2的地喔 想整塊賣還得要叔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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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真的賣地換錢 之前放棄的姑姑會不會又跳出來說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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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講一下 不是說給了就是他的 在原po媽去世之前 給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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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要回 所以三兄弟未來如果沒有善盡奉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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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 原po媽還是可以把錢要回來自己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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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U大是V大的媽媽吧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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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錢其實說多也不多 搞不好不夠花也不一定 不用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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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 我還沒辦法生那麼大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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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賣叔叔那半塊 只要賣他們姐弟那半塊地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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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換個方式說 那塊一點用處都沒有的小地 值不值原po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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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媽媽不要兄弟也要那塊地 沒有就乾脆點做漂亮些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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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賣半塊地 也要兄弟們同意 而且... 如果賣地 就是賣祖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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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那塊小地可以算了 房子、大塊地、現金可不能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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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都是原po媽媽的呀 媽媽還在 放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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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那快對她沒作用的小地 其他什麼都是媽媽的 何來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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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哥哥也有繼承這種半塊地 我都覺得沒差 因為賣地=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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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祖屋沒什麼不好 不可能一間祖屋萬世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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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 不過那是你覺得 姑姑叔叔還在 至少現在這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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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地就準備跟親戚撕破臉爭產 搞不好還上法院 何苦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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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講吧~~~叫弟弟放棄那塊小地,讓給姐姐,不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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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除了弟弟外 還有兩個哥哥 哥哥為什麼要放棄給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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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媽媽都搓好湯圓了 兩個哥哥才這麼爽快 如果沒有媽媽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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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等於要說服三兄弟把地讓給她... 那可能是很堅苦的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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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法律的問題 不過現在是放棄繼承爺爺遺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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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媽媽先跟叔叔搓好對分 不然應該也不是弟弟就能分一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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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很乖 沒有修推文~ 叫別人放棄財產很簡單啦~ 如果今天是自己一無所有, 好的都給其他兄弟姊妹, 自己還要做一堆麻煩家事呢? ※ 編輯: glorz 來自: 218.160.247.11 (08/18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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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看原PO的文 她不想做家事 她媽也沒勉強她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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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嘴上念幾句 以前我不想做家事 我爸媽是拿籐條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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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那種好處都沒有 還得賺錢回家給爸媽兄弟花用 那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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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門 不過看起來 她媽是沒指望過原PO拿錢回家 那這樣算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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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少拿點 或背點貸款 以後一身輕 賺的都歸自己 比較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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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我~哈哈...你不知道我媽金錢的控制愈多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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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之前3年的簽志願役1個月3萬多通通都被我媽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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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只能伸手拿零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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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都說他要拿這些錢養家,我爸留下的錢呢,也是通通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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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其實這也是我大哥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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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想過,我是否真的可以完全不用對她負責任,如果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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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也會心甘情願少拿點錢背債吧,所謂的孝親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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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可以不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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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媽叫妳做家事 雖不公平、不情願 但妳也做了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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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妳將來還是會去照顧她.很多女生也這樣,吞下所有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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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錢是你的 給或不給在你 要不要給你媽控制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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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起來 你哥還真慘 囧|| 房子登記給他也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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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誰嫁到你家...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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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分給我地的那塊地,上面有阿公以前改建的房子,僅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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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現在房子在我哥名下,我大哥又一直說,他不結婚的,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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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以後很難講啦,可是以我哥的個性,也沒人會嫁他吧。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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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說,以後要住阿公那一間養老,cow~她都為自己想好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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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往哪去阿?哈哈...可憐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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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院的地或許不大 但如果拿來蓋現代的房子 是綽綽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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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的三合院的地 大約有幾坪呀? 我想像中可能20坪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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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差不多20~30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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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說過 這是自己的權利 絕對不能放棄 所以不管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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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的東西都絕對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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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來不及了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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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怎麼有人火氣那麼大 我想原po只是覺得母親的愛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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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原po的兄弟看起來對姊妹不錯 可以少傷一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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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幸好我哥還會善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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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管那塊地有多大值多少錢啊 今天這本來就是我的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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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你會隨便給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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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人老是認為不要為此撕破臉,這社會是以家庭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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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先,把自己縮到最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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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要爭的念頭不就正在反應社會文化加諸女性的禁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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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是在以自己的利益不要太過受損的前提下 維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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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和樂 如果不值錢的地還要浪費一堆時間跟金錢且傷了家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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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 那要想一下划不划算 而且我覺得跟女性也沒什麼關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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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哥不是也是為了家庭和樂 奉獻自己全部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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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覺得做到像她哥那樣 也未免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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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M大的第1句話。PO文後有很多人的意見,很多人說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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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我愛錢,可是那塊地本來就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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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那種感覺有點像,如果你去買東西,結果標示跟刷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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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你需多付100元,你跟店員說了,店員回你:100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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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計較...我想~當你去問店員時,你是為自己的權益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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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4:41, , 74F
話,而不是真得很計較很計較那100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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