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是否有聽說或經歷 資遣條例-不適任

看板Finance (金融業)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1/10/18 08:54), 編輯推噓10(1008)
留言18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妹不幸 公司到了年終 為了省人事費用 告知二條路 1.自行請辭 2.資遣條例-不適任(說不得開別條款 很強硬) 費用可以領到 要我明天答覆 想請問各位 是否有聽說或經歷 資遣條例-不適任 未來公司的態度 看到離職證明單 是否會影響任用等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2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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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金融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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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9:30,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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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21, , 3F
當然是要比他更強硬的選擇資遣,不然資遣費失業給付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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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22, , 4F
就業保險法第11條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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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26, , 5F
未來公司如果問為什麼被資遣,就說原公司業務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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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部門的員工與主管都被資遣了 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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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33, , 7F
我覺得可以不要說明被資遣這件事情,職涯不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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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34, , 8F
屆時,下一間公司聯絡原公司求證,兩邊都下不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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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7:00, , 9F
以金融業來說建議您選擇1,因為很多都要前職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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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影響任用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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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1:47, , 11F
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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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03, , 12F
開不適任要有理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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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08:37, , 13F
只說"4年沒有該有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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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2:22, , 14F
建議選1的良心何在?你知道失業給付加資遣費有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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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7:05, , 15F
選2~~ 老實說,下一家會跟你要這個,也代表你已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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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0:45, , 16F
選2吧~資遣公司在合理下也只能用不適任這條...
10/20 00:45, 16F

10/20 00:48, , 17F
我也曾以2的條例被砍~領了失業給付換了個行業...
10/20 00:48, 17F

10/20 00:49, , 18F
現在還是回到了當初不適任的同業!!!要用你就是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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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dCvRJt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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