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進出口業務的問題
問題一
因為最近出口業務由一個新人同事接手
前幾天一份出口押匯案件
信用狀上有寫到出口商需寄一套文件給
進口商並提供相關快遞證明
但因為同事不曉得
所以一開始打包好要寄送的押匯文件
並沒有附上快遞證明
後來我在快遞人員收走文件前發現
並請她趕緊將快遞證明放進快遞袋裡頭
只是沒有跟其他單據裝訂
前天收到瑕疵電文說沒附快遞證明
請問我們該如何去抗辯?
因為我們確實有附上相關單據...
問題二
昨天又收到瑕疵電文
但是瑕疵內容完全是不存在的瑕疵
也就是說單據是符合信用狀的
像這種情況我們發電文抗辯
可以要求開狀行負擔電報費嗎?
問題三
前陣子出口經辦還是我的時候
我有不小心將信用狀正本
一同寄至開狀行
後來我有發電請他們幫我寄回
他們也幫我寄回來了
但他們同時也要求我們
負擔美金80幾元的快遞費及保管費
問題是DHL從香港寄至台灣
以香港一般標準收費折合美元
也才大約美金20元左右
更何況對方銀行有跟DHL簽約
快遞費用可能更低
那他們要求這60幾元的保管費合理嗎?
以上三個問題的開狀行都是花旗香港
每次碰到他們家的案件都很難搞
抓的瑕疵也都很奇怪
剛好他們家的案件
都是我們出口大戶拿來的
處理起來超級心煩...
香港銀行有沒有真的那麼愛錢阿...
麻煩有經驗人士可以提我解惑嗎?~
感謝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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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出口經辦只有一位
所以也只能經辦自己注意
剛好出口經辦是新手
她碰到問題也沒問
我自己的業務也在忙
沒時間幫忙recheck
就這樣發生悲劇了...
所以我們應該只有問題二比較能站的住腳
只是不太有辦法請對方付費囉…
已經碰到對方抓錯三.四次了...
※ 編輯: StaurusW (223.139.109.71), 03/18/2016 1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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