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閣揆林全要如何處理當年財長林全?

看板Finance (金融業)作者 (大小眼)時間8年前 (2017/05/19 12:18), 編輯推噓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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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信傳媒 標題:彰銀案二審台新勝 閣揆林全要如何處理當年財長林全? 內文: 台灣高等法院今(17)日就台新金控2014年彰銀董事改選對財政部所提出的民事訴訟案進 行宣判。宣判結果出爐後,台新金「勝訴」的即時新聞不斷推播,激勵台新金股價在午盤 後帶量上攻,終場上漲2.3%,收在13.35元,創下波段新高價。 台新金取彰銀經營權露一線生機 上午11時左右,高院審判長張競文當庭宣布,「財政部持有彰銀股份未出售前、且台新金 控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者,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 之普通董事席次的契約關係存在。」就是這「應支持」三個字,市場多數解讀這次是台新 金民告官的「逆轉勝」。 「口語化一點說,台新金大獲全勝,法院總算還給台新金一個公道,」記者會上,前一晚 失眠整夜的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總算展開笑顏。而台新金委任律師陳玲玉更是激動地表示 ,「沒有所謂的逆轉勝,事實上從地院到高院都一直確認兩造間的契約存在,台新金是實 質上的全勝!」 相比台新金的喜悅,另一頭提早台新金兩個小時召開記者會的財政部,由次長蘇建榮和國 庫署長阮清華主持。「絕對不是逆轉勝,我們的解讀判決有輸有贏,」兩人雖一再向媒體 強調,然而現場氣氛之凝重,蘇建榮更是從頭到尾繃著臉。 官司到底誰輸誰贏,顯然雙方的表情都已經給了答案。但表面上雙方在二審判決上仍各自 解讀,台新金認為自己全贏,財政部也說自己贏一半,此次高院判決的重點到底在哪裡? 翻開高院此次的判決書內容,重點有二:第一、針對台新金要求財政部移轉彰銀經營權給 台新金的部分判決駁回;第二、在財政部仍持有彰銀股權,而且台新金還是彰銀最大股東 的前提之下,將一審判決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取得過半普通董事席次改為「應支持 」台新金。 彰銀股東會還是得靠實力分勝負 陳玲玉解讀,法院其實已經數度明確指出「契約關係存在」,且具有繼續性。從上述的第 二點來看,財政部應該在今年的彰銀股東會時支持台新金當選5席普通董事。 至於第一點,高院雖然駁回,但實際上判決書中指出,彰銀的經營權在2005年彰銀第21屆 董監改選時,就已經移交給台新金主導了,「換句話說這並非判輸贏,而是代表法院認為 經營權已經移轉,不需要特地再判了,」陳玲玉表示。 不過對於判決結果,蘇建榮則認為,立法院在2003年已經決議公股不得支持非公股的人選 ,財政部身為受立法機關拘束的行政機關,自然不得支持台新金。 阮清華接著補充,彰銀的股權結構也已經發生重大改變,董事的席次也不一樣,現在已經 有新的民股大股東進來,假設他們取得1席董事的話,財政部也取得1席,「怎麼看台新金 都不可能在普通董事的部分過半,老實說我不知道這(法院判決)要怎麼執行。」 其實言下之意,財政部的態度已經很明顯,彰銀6月16日的股東會上,台新金還是得靠股權 實力,和官股競爭董事席次。 換句話說,台新金這次是否還是「贏了面子,但輸了裡子」?林維俊聳聳肩無奈表示,「 只能懇請(林全)院長能夠出面撥亂反正,」促使財政部不要對高院判決提起上訴,並依 高等法院結果支持台新金。看來這件已經紛擾12年的案子,解鈴還須繫鈴人,就看如今的 行政院長林全如何處理2005年的財政部長林全了。 心得: 財政部的兩種說法都被法院打臉,第一個是財政部說不是契約,第二個是財政部說就算是 契約也已經履行。關於第一點,如果不是契約,那第一次財政部協助台新取得經營權不就 是在圖利財團;關於第二點法院明確指出財政部不能在契約成立並履行 9 年後,才突然 抗辯契約無效,這已然造成政府失信於民的惡例。 財政部還好意思說自己贏一半?? 法院明白指出就是因為契約履行9年後突然翻臉是問題,這個問題就是馬政府時候捅出來的 林全為何還要幫前朝護航,真的不太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7.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495167502.A.6AA.html

05/19 15:50, , 1F
台新的選票多,還是彰銀加官股的選票多?
05/19 15:50, 1F

05/19 18:57, , 2F
這是扁政府亂搞2次金改的苦果xd
05/19 18:57, 2F

05/19 21:09, , 3F
假如當初的契約就是錯的,為了誠信也只能錯下去嗎?
05/19 21:09, 3F

05/20 16:58, , 4F
不然樓上以為契約和法律是用來幹嘛的?
05/20 16:58, 4F

05/20 21:00, , 5F
當初沒有圖利家族金控之嫌嗎?說遠一點…年金改革也是
05/20 21:00, 5F

05/20 21:00, , 6F
違反不朔及既往的法律原則
05/20 21:00, 6F

05/20 21:07, , 7F
如果台新併彰銀成功 現在被罵最慘的就不是富邦併北銀
05/20 21:07, 7F

05/21 19:17, , 8F
當初政府就放著讓彰銀倒讓彰銀員工失業就好啦....
05/21 19:17, 8F
文章代碼(AID): #1P7d8EQ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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