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關於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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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oipdino (冬天是需要浪漫的)時間15年前 (2010/12/20 23: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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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匯款. 一定有借方取條. 將借方登錄在貸方匯款科目上面即可. 若為現金匯款!可婉轉的告知客戶,希望留下名字和電話. 至少退匯的時候可以找得到人退還給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85.197.

推噓2(2推 0噓 10→)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essin (休德烈 傑曼)時間15年前 (2010/12/20 20: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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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臨櫃匯款超過三萬要看身分證件有沒有強制性?. 如果客戶拒絕出示的話,且金融機構對於"無法辨識"身分的客戶!!!. 金融機構 是否 可拒絕辦理匯款?. 因為查網路資料關於這部分的資訊不是很多. 所以想請問有沒有人清楚金管會在這部分的規定...... 如果沒按照金管會的相關規定執行,是否有相關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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