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一下大家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yuchiao (1230是個好日子)時間17年前 (2008/11/09 09:11)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 2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這個問題困惑消防人員很久
即便警察有偵察權~也不可以說警察就可以擅自進入民宅
以法規來說
消防法授權消防人員的條文
第19條
消防人員對火災處所及其周邊,非使用或損壞其土地、建築物、車輛及其他物品或限制其
使用,不能達搶救之目的時,得使用、損壞或限制其使用。
第22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發現或獲知公共危險物品、高壓氣體等顯有發生火災、爆炸
之虞時,得劃定警戒區,限制人車進入,強制疏散,並得限制或禁止該區使用火源。
由此可知 消防人員在沒有火災的時候 是無法使用及損壞建築物的
原PO的公共危險論述不錯 因為公共危險最屬"刑事法"
本應可以申請搜索票 進入建築物
不過
公共危險的認定 法官、消防人員、民眾認知都不一
本案要法官開出搜索票喔~~ 恩~~難...............
※ 引述《fallenedith (Hold your tears~~)》之銘言:
: 不知道能不能問這個問題
: 如果不恰當的話麻煩版主告知
: 是這樣的
: 前陣子隔壁住宅 疑似瓦斯外洩
: 因為味道很重
: 所以室友打電話通知消防局
: 消防人員前來之後 確定隔壁可能是瓦斯外洩
: 但是敲門沒有人回應(事後發現裡面有人在睡覺 睡死了=.=)
: 消防員說 他不能進入 要請警察前來會同一起進入
: 我想請問的是就是 要會同警察一起進入的問題
: 是否是因為牽涉到侵入民宅??
: 爬精華區知道消防員並沒有偵查權(?)
: 但是瓦斯外洩應該算是公安危險
: 消防員真的不能直接進入嗎??
: 這點讓我很疑惑
: 主要在於消防員進入民宅的權力到什麼程度?
: 像我隔壁住家瓦斯外洩必須警察在場一同進入(住宅沒有冒煙失火)
: 或是已經有冒煙了呢??
: 是要參照哪些法規?
: 我的問題可能有點蠢 ^^"
: 但是真的很疑惑
: 希望大家能幫我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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