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國賠正夯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無欲則剛)時間16年前 (2009/08/05 14:47), 編輯推噓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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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在5月多時某日白天 一件很平常的賽奇救護 衛生所人員及勤區都在現場 現場狀況患者無情緒激動、無攻擊傾向、無自殘行為 按照所謂的精神衛生法 P't並未達到須強制送醫的條件 在衛生所如此判定以及勤區見證下 91人員當然給予家屬簽了拒絕送醫後返對待命結束這趟救護拉 同日當晚 該名賽奇掐死了一個小孩 最近就收到了家屬聲請國賠的申請書啦 索賠600萬左右 理由是消防同仁怠忽職務 未將該名賽奇送醫遂導致悲劇發生 律師申請書上寫到了 患者4月多開始就有賽奇的現象 但家屬也未將之送醫 也寫了在救護當日 衛生所人員及警察人員還有我們消防弟兄 沒將患者送醫所以像本局生請國家賠償 實在是,難做阿,那以後賽奇的就都直接送不管了嗎 這國賠會成立嗎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45.175

08/05 15:04, , 1F
我覺得不太會成立
08/05 15:04, 1F

08/05 15:04, , 2F
有聽到這個案例 可是不是衛生局才能判定嗎 消防人員倒楣
08/05 15:04, 2F

08/05 15:26, , 3F
到時強制送了又告我們藐視人權,未達標準還強制
08/05 15:26, 3F

08/05 15:27, , 4F
消防難為
08/05 15:27, 4F

08/05 15:34, , 5F
哈,不可能成立!因為今天是衛生局人員依其專業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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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5:34, , 6F
該位患者未達到強制送醫的地步,消防員不過按法令做罷
08/05 15:34, 6F

08/05 15:35, , 7F
就算是家人也不可以妨害他人的人身自由的!何況emt
08/05 15:35, 7F

08/05 15:35, , 8F
我怎麼看也是覺得不會成立~不過官司會不會打咧~
08/05 15:35, 8F

08/05 20:04, , 9F
消防人員只是""協助""送醫...並無送醫決定權~
08/05 20:04, 9F

08/05 21:36, , 10F
直接送 換被賽奇告
08/05 21:36, 10F

08/05 22:37, , 11F
判斷P't免送醫的是衛生所 要賠也是找他們阿
08/05 22:37, 11F

08/06 00:52, , 12F
三峽那一件??反正衛生所說了算
08/06 00:52, 12F

08/06 00:55, , 13F
結果消防局回函:請找衛生局>.<
08/06 00:55, 13F

08/06 13:43, , 14F
依法規,要送不送要看衛生所(除非當下有立即自傷或傷人之虞)
08/06 13:43, 14F
文章代碼(AID): #1AUIhys_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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