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消聞]「鑰匙」掉了打119 變「要死」掉了

看板FiremanLife (消防員)作者 (狗爸)時間13年前 (2011/11/21 13:2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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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vid1024 (武林漆漆漆)》之銘言: : 2011/11/14 自由時報 :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民眾打119報案時,千萬不可慌張,以免消防弟兄 : 會錯意。 : 桃園縣觀音鄉新坡消防分隊接獲民眾焦急報案說「鑰匙」掉了,卻被誤會成「要死」掉了 : ,緊急出動救護車前往,才發現虛驚一場,是「鑰匙」掉了,而非「要死」掉了,哭笑不 : 得卻只能好人做到底,協助報案民眾把掉入排水溝的車鑰匙撿起來。 : 當時下著雨,且視線昏暗,消防隊員黃文進、林岳辰檢視水溝蓋狀況後,使用簡易的撬棒 : 撬開水溝蓋,順利取出鑰匙,報案民眾連忙道歉及道謝。 : 雖然常有人以「鑰匙」掉了和「要死」掉了來開玩笑,新坡消防隊提醒民眾報案時,說清 : 楚報案的人、事、時、地等內容,以利勤指中心快速派遣出勤。不然,容易因為派錯車輛 : 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錯誤,也浪費不必要的人力及時間。 : ======================================================================= 有一個問題 像這種鑰匙掉到水溝,上頭還有[XX政府(公所)]的水溝蓋 直接給它暴力破壞,為了撿民眾的鑰匙 算不算毀損公物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9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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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喔 有碰過手機掉到木造人行步道夾縫的 那也是公務 要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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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以後都順便連絡公所會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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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要把事情搞大我們就把他弄得更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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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oU1NLO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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