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此次爆竹煙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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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ctortoo (Marmot)時間14年前 (2011/05/01 10: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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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你讓我去翻法條,接下來請參照最新版爆管條例:http://ppt.cc/-R7p. 謝局長講的應該是:. 第16條:. 施放第二項以外之專業爆竹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時間. 、地點、種類、數量、來源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文件後,始得
(還有414個字)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gogo999go (微積分=危機分)時間14年前 (2011/04/30 22: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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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路上的報導如下(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294318.shtml). 桃園縣消防局長謝景旭昨晚說,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高低空施放的特種煙火必須向. 主管機關報告存量、流向,新興堂香鋪爆炸案的煙火若確實來自萬達,將重罰萬達卅萬到. 一百五
(還有72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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