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追稅/金融業美籍客戶 個資恐不保

看板ForeignEX (外匯)作者 (Je T'aime Celine Dion)時間14年前 (2011/06/22 22:0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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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惡美帝的國稅局真的很恐怖又鴨霸!! -- Ref.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39559 美追稅/金融業美籍客戶 個資恐不保 2011/06/21【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美國政府大查稅http://money.udn.com/magimages/43/PROJ_ARTICLE/0_0/f_239559_1.gif
圖/經濟日報提供 - 美國政府追稅,追到台灣的金融機構。據了解,美國政府要求台灣金融機構,必須在明年 底前與其簽合約,清查旗下是否有美國籍客戶,並將其收入資料提供給美國國稅局。 金融機構不願意與美國政府簽這份合約,未來業者到美國投資,所有利息收入、資本利 都將被課30%的懲罰性稅負 這項新規定恐引起台灣金融業個人資料大地震,包括銀行、保險、證券、投信公司,都無 法置身事外,銀行公會、壽險公會都成立專案小組研議如何因應美國新規定。 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將在 2013年元旦上路,此法案主要為了防堵美國人透過境外逃漏稅,因而美國國稅局跳過國外 主管機關,直接要求全球金融機構簽署「外國金融機構協定」,要求業者提供具美國籍客 戶的帳戶資料,包含收入、所得、資本利得的全面揭露。 這項規定讓台灣金融機構非常為難,基於個人資料保密,金融業者無法提供客戶資料給美 國政府,但美國使出懲罰性課稅來威脅。 業者說,美國資本市場實在太大,根本不可能不去投資,如果被課30%的稅負,對投資收 益傷害相當大。 美國FATCA新規定生效時點是2013年元旦,金融業者指出,除非做好永遠不去美國投資的 準備,否則在2013年前,國內金融機構必須跟美國國稅局簽妥合約。 美國稅制是「從人主義」,不論在國內外的所得都要課稅。2009年起美國政府監控海外帳 戶態度轉趨積極,曾下令擁有美國籍者,必須誠實申報美國境外金融資產,否則最高將被 處罰逃稅額50%的罰金。 美國稅局規定,海外存款、證券、共同基金或退休金帳戶超過1萬美元者,均須申報。 2009年8月,瑞銀集團在美國要求下,供出4,450位美國富豪逃稅名單,引起舉世重視。 金融業者表示,美國政府要求全世界的金融機構,都必須與之簽合約,交出美籍人士財產 資料,台灣的金融機構也不例外,目前各產業公會也在觀察其他國家如何因應。 業者說,在台灣如果持有綠卡、雙重國籍等適用美國繳稅條件者,未來恐被挖出來繳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38.168 ※ 編輯: TZUYIC 來自: 114.47.38.168 (06/22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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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反應美國財政狀況糟到一個極致,所以想盡辦法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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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2:12, , 2F
擠一點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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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0VUszR (Foreign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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