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購買美股ETF的稅務問題

看板Foreign_Inv (海外投資)作者 (巽˙冀)時間7年前 (2019/04/22 22: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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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各位前輩 這幾天又看了一些資料 但是越看越不明瞭海外所得報稅的問題 想請前輩們解惑 我預計使用兆豐複委託購買vanguard VTi 做長期投資 以下是我的問題 1. 我在台灣(使用兆豐)購買美國Vanguard各種基金產品 不管Vanguard投資何處 都算 是海外所得 這個部分應該沒錯? 2. 我在台灣用兆豐(或其他複委託)跟使用海外的券商(Firstrade) 在報稅上會有不同 嗎?例如 所得來源之類的? 3. 最低稅負制中(先假設單純只有海外所得 自己日常薪水先不算) 100萬以上670萬以 下要申報嗎? 還是不申報也沒關係? 4. 如果我沒有賣出股票但是股票有上漲 仍然算是有所得嗎?如果是的話就是12/31的股 價扣掉我購買時的價錢再乘上我的股票數就是我的當年獲利嗎? 如果是的話 第二年的獲利是年底價錢扣掉年初的價錢?或是我當初購入的價錢呢? 5. 如果賣出部分股票 報稅的部分是要把該支股票的所有內容都要申報嗎?還是賣出的部 分申報就可以? 6. 有看到一個方式是每年匯回來的金額不超過670萬就不會到繳稅門檻 甚至是12/31匯一 次 1/1再一次 這種方式可行嗎?還是有被查稅的風險?如果可行的話這樣要怎麼申報呢 ? 7. 假設我投資20萬 累積獲利10萬。突然要匯回12萬 那麼這12萬 是算做10萬成本2萬獲 利 或是12萬獲利?或是其他組合呢? 問題好像很多......希望有前輩可以解答......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80.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555942082.A.CAE.html
文章代碼(AID): #1SlSh2ok (Foreign_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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