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海外所得申報請益

看板Foreign_Inv (海外投資)作者 (Peter)時間2年前 (2022/03/29 15:02), 2年前編輯推噓9(9032)
留言41則, 8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7/9 (看更多)
從好幾年前這東西很多人自己腦補窮緊張。 不管是誰告知,一般人要被課到稅很難,四月底報稅軟體出來你模擬算看看就知道 該怎麼規劃。 有時間也可以翻翻我之前寫的留言。 可以看看Rib大這篇 https://t.ly/xHCp ※ 引述《yayalalababa (yayalalababa)》之銘言: : 已知 個人所得稅 與 海外所得課稅 取其高繳稅(營業員告知的,有誤請糾正我) : 個人所得稅應繳100萬 : 海外所得申報1000萬 : 故海外所得稅66萬=(1000-670)×20% : 問題一:是否繳稅繳二者取高 100萬, 而不是總和 166萬? : 問題二:若問題一為真, 可否每年申報海外所得(例上面的1000萬, 但不需繳稅),到十 : 年後一次匯款(10×1000萬)回台灣, 出示每年的申報資料,十年後這次大筆匯款就不用繳 : 稅了?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54.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48537328.A.B50.html ※ 編輯: peterkan (42.72.154.116 臺灣), 03/29/2022 15:07:20 ※ 編輯: peterkan (42.72.154.116 臺灣), 03/29/2022 15:08:36

03/29 15:55, 2年前 , 1F
推 好文
03/29 15:55, 1F
※ 編輯: peterkan (42.72.154.116 臺灣), 03/29/2022 16:13:45

03/29 17:42, 2年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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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3:04, 2年前 , 3F
有一個可能性是某支ETF被發行商關閉,被強迫實現所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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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3:05, 2年前 , 4F
持有VT的人大概是不用擔心,但若重壓因子投資之類的,就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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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3:06, 2年前 , 5F
難說。比如之前Vanguard關掉VDVA,我就有被強迫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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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3:08, 2年前 , 6F
又比如中概股被美國下市,轉成港股的話,國稅局到底是否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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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3:09, 2年前 , 7F
為實現所得,也可能有點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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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18, 2年前 , 8F
除非國內複委託,海外券商匯回金額才是重點,他有個標準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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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18, 2年前 , 9F
算,好像是總金額的20%(忘了)算是你的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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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19, 2年前 , 10F
下個月可以試試報稅軟體算看看就知道每年大約可以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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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19, 2年前 , 11F
我相信一般人上千萬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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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20, 2年前 , 12F
標準計算就代表你不用自己在那邊紀錄進出、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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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4, 2年前 , 13F
這是不正確的。Rib的文章裡面也有說到:「按規定,有價證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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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4, 2年前 , 14F
易「未能提出成本及必要費用證明文件者...得按實際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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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4, 2年前 , 15F
之百分之二十,計算其所得額」這相當於25%的獲利率。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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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5, 2年前 , 16F
都誤以為,就和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的差別一樣,納稅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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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5, 2年前 , 17F
以擇有利的方式申報,但其實不然。這種成本推估法只應該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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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沒辦法的狀況才用,如果明明知道實際成本較80%少,還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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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6, 2年前 , 19F
該照實申報。故意不提供實際成本以降低稅額,國稅局是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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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6, 2年前 , 20F
查的,查出來就需要補稅,房屋交易就發生過類似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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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8, 2年前 , 21F
我詢問過國稅局,就是這樣,用標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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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39, 2年前 , 22F
至於你要不要相信就是自己的事了.之前匯回幾百萬,遠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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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40, 2年前 , 23F
於繳稅標準,我是連申報都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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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42, 2年前 , 24F
除非國稅局願意出公文給你,口頭講的都可以隨時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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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44, 2年前 , 25F
國稅局實際查不查,跟法條說了什麼是兩回事。現在不查,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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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44, 2年前 , 26F
必幾年後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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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47, 2年前 , 27F
小戶國稅局不會花時間查.上幾千萬再擔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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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49, 2年前 , 28F
不過擔心的當然就照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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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0:06, 2年前 , 29F
國稅局不會出這種公文吧 公務員都是各承辦法條解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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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30, 2年前 , 30F
逃稅沒被抓出來查前當然都沒事, 等到哪天國稅局盯上你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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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31, 2年前 , 31F
就可以親身領教一下稅務人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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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39, 2年前 , 32F
我很好奇到時候用"之前有口頭詢問過合法性"這個理由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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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39, 2年前 , 33F
買不買單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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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45, 2年前 , 34F
如果你有足夠證據證明之前詢問國稅局真的是這樣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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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45, 2年前 , 35F
那比較有可能是補稅就好了 不會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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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1:46, 2年前 , 36F
但是文字這種東西嘛 他常常可以說是你誤解了他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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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2:58, 2年前 , 37F
不要再「匯回才計算」了,已經闢謠好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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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3:00, 2年前 , 38F
如果是複委託投資10年,就不能用20%回推了,資料都在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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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3:00, 2年前 , 39F
,太透明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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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4:07, 2年前 , 40F
透明有好處也有壞處 如果你願意守法就是好處 如果你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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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4:08, 2年前 , 41F
跑一些邊緣的動作就是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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