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台灣身分的海外資金匯回申報相關問題

看板Foreign_Inv (海外投資)作者 (cathy)時間2天前 (2025/02/09 09:25), 編輯推噓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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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有 2,000 萬元資產並匯回台灣,是否有限制與課稅? (1)是否有匯回限制? 依據台灣的 《外匯管理法》,個人每年有 500 萬美元(約 1.6 億台幣) 的自由匯入額度 ,若低於該額度,無需特別申請。2,000 萬台幣 64 萬美元,遠低於管制額度,可自由 匯回,但應透過 合法管道(如銀行),避免被視為可疑資金。銀行可能會詢問資金來源, 建議提供 當初投資資金的申報紀錄(如 262 投資國外股權證券) 以證明資金合法性。 (2)匯回時是否會課稅? 關鍵原則:「是否為 已申報且未產生所得 的資金?」若這 2,000 萬元是當初申報投資本 金,沒有獲利或其他收益,則這筆資金不屬於「所得」,因此匯回時不會被課稅 不論使 用海外券商(如 IB)或台灣複委託,情況相同,因為稅務機關關心的是「有無所得」,而 不是「是否匯回」。 2. 若這 2,000 萬在美國期間產生 500 萬元收益,匯回 2,500 萬時是否免稅? (1)這 500 萬屬於「海外所得」嗎? 假設 500 萬元是投資報酬(股利、資本利得等),則它屬於 海外所得,需要判斷是否超過 基本所得免稅門檻(100 萬元):若 扣除基本免稅額後,海外所得為 500 萬元,則仍未 達 750 萬元的最低稅負制課稅門檻,無需繳稅。這筆 500 萬元即使匯回,台灣不會再額外 課稅,因為 是否匯回與課稅無關,重點是「有無達到課稅門檻」。 (2)2,500 萬元整筆匯回是否有稅務風險? 銀行可能會審查資金來源,因此建議準備以下文件:當初投資 2,000 萬元的匯出申報資料 (262 投資國外股權證券)海外投資收益 500 萬元的交易紀錄(如 IB 盈透報表、股息入 帳紀錄)只要這 500 萬元已依規定申報為海外所得(並低於 750 萬元門檻),則台灣稅務 機關不會再對這筆資金進行課稅。 重點建議: 確保 500 萬元的海外收益有正當交易紀錄,以備銀行或國稅局查核。若海外所得接近 750 萬元,考慮分年認列,避免進入最低稅負制(超過 750 萬部分可能須課 20% 稅)。匯回金 額無法避稅,關鍵是海外所得的總額是否達到課稅門檻,建議做好海外資產配置與申報規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97.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739064310.A.B05.html

02/09 21:13, 1天前 , 1F
推一個詳細
02/09 21:13, 1F

02/09 22:24, 1天前 , 2F
02/09 22:24, 2F

02/10 01:05, 1天前 , 3F
GJ!
02/10 01:05, 3F

02/10 10:25, 1天前 , 4F
去年央行已經把個人換匯額度調成美金一千萬了
02/10 10:25, 4F

02/10 11:24, 1天前 , 5F
02/10 11:24, 5F

02/10 11:29, 1天前 , 6F
美金換台幣需要報財產交易稅,這個是另一個會踩的雷
02/10 11:29, 6F

02/10 18:37, 21小時前 , 7F
02/10 18:37, 7F

02/10 18:51, 21小時前 , 8F
你這是ChatGPT或某個AI的回答吧
02/10 18:51, 8F
文章代碼(AID): #1dg0Fsi5 (Foreign_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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