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前行政院副院長解讀大而美法案

看板Foreign_Inv (海外投資)作者 (如果在天堂)時間1天前 (2025/06/01 15:21), 編輯推噓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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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124373/8776989 2.內容: 「美國大而美 他國小而賤」法案的內容究竟為何,網路上各路英雄都有各自的解讀。 聯合報此篇新聞的內容,來自行政院前副院長施俊吉。以下節錄: ------ 第一,課稅對象: 外國的政府,如各國中央銀行、官方機構,如主權基金、日本農林中央金庫、退休基金, 如勞退基金、挪威退休基金、金融單位,如銀行、保險公司、公司企業,如台積電以及 個人等。 第二,課稅範圍:外資在美的公司營利所得、個人所得;投資證券的資本利得與股利、 投資公司債的利得與債息均涵蓋在內;至於投資美國公債的利得與配息原本免稅,將來 是否應稅,目前尚不清楚,因為該條款對此沒說明白。 第三,稅率:第一年百分之五,以後每年加百分之五,直到最高達百分之廿後停止。 第四,課稅條件:對美國實施不公平租稅的「歧視性外國」。例如將來對美國科技巨擘 臉書、Google課徵數位稅的歐洲國家,以及實施「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的國家等。 ------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施也當過金管會主委。金融方面的東西,總該有一定的專業。 而大家最在意的「課稅範圍」,施在第二點講的相當明確。 是他的解讀錯誤嗎?還是鄉民們東挖西湊的解讀錯誤呢? 相信不久之後就會有答案~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191.93.108 (越南)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748762489.A.70E.html

06/01 15:37, 1天前 , 1F
如果是這樣 複委託美股/etf 也跑不掉了
06/01 15:37, 1F

06/01 16:20, 1天前 , 2F
不是誰錯誤 現在有兩種稅啊 這篇說的是"其中899條款"
06/01 16:20, 2F

06/01 16:23, 1天前 , 3F
就像daze大那篇 Sec. 112105 和 Sec.112029 是分開的
06/01 16:23, 3F

06/01 16:24, 1天前 , 4F
原因不同 課稅範圍當然可能不同
06/01 16:24, 4F

06/01 16:24, 1天前 , 5F
目前得知對美國投資影響影響的有兩個1.匯款稅 2.899條款
06/01 16:24, 5F

06/01 16:35, 1天前 , 6F
06/01 16:35, 6F

06/01 16:57, 1天前 , 7F
899條款想課的應是股利,而非賣股資本利得。美股股
06/01 16:57, 7F

06/01 16:57, 1天前 , 8F
利現行已扣30%,若通過最高加到50%。另外,美債應
06/01 16:57, 8F

06/01 16:57, 1天前 , 9F
如現狀繼續豁免吧,不然等爆。
06/01 16:57, 9F

06/01 17:21, 1天前 , 10F
欸 50% 不要是資本利得就好
06/01 17:21, 10F

06/01 18:23, 1天前 , 11F

06/01 20:56, 1天前 , 12F
沒有資本利得 這樣好像沒啥差
06/01 20:56, 12F

06/02 01:51, 1天前 , 13F
課爆
06/02 01:51, 13F
文章代碼(AID): #1eE_zvSE (Foreign_I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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