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海外所得合法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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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mk2分享. 我的不成熟想法如下. 供參考:. 通常三角貿易是公司行號在做. 申請台灣公司. 才能在台灣報費用 招聘員工有勞保等等. 如果只是個人或家庭的投資. 好像不須要在台灣申請一個公司 (台灣個人才有海外所得免稅額,台灣公司沒有). 也不一定要在美國設公司 (美國的稅比免稅天堂高). 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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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這個局很厲害的. 請了很多工讀生. 業績靠查桃露睡. 績效卓越. 如果你被盯上. 法令一律從嚴解釋. 像當初黃任中被盯上. 搞到死都閃不掉睡. 其實黃任中當初用的方法就是灰色地帶. 卻被盯上就完了. Google ''移轉訂價 查稅'' 關鍵字. 就知道這議題這幾年國睡局有在查. 實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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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單回個不用錢的答案, 當然細節的問題你要有自己的會計師去幫你搞.. 1. 美國免稅州設立一個投資公司.這個會計師可以搞定.. 2. 台灣再設一個美國回台灣投資的分公司.. 3. 美國公司去IB申請帳戶,這個會有人take care. 4. 你還要有一個個人的BVI公司去調帳.. 這種做法應該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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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 目前台灣政府主要還是靠錢進出台灣的銀行(包含OBU)的記錄. 由於美國和台灣還沒有連線. 所以美國那邊的轉帳台灣政府通常還不知道. 但以後如果美國和台灣簽了協議 像美國用肥咖條款追美國人海外財產 以後就可能知道了. 目前對台灣政府看得到的. 是A的錢出、A的錢進. 是A的所得. 我沒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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