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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妨礙名譽法律小常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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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則法律知識. 轉貼: 網路毀謗侮辱無所遁形. 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者毀謗他人是否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 這兩個部分必須依照具體情形來判斷,公然侮辱或毀謗都是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 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幹x娘、白癡智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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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正確,網路上暱稱若可用來表示某人之人格,即為公然侮辱罪以及誹謗罪. 之客體,其他尚有筆名,多數人知悉之外號,學校學號等 這部份理解可能有些出入,首先告發(權利告發)指任何人都可以想檢調機關聲. 告犯罪事實,但是,若被害人向警察機關或檢察官聲告犯罪事實,並請求追訴. ,稱為"告訴"。此種方法的優
(還有180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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