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市前民政局長等4人 挪用台電基金認罪緩起訴

看板Gov_owned (國營事業)作者時間5年前 (2020/10/27 17:13), 5年前編輯推噓-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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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前民政局長等4人 挪用台電基金認罪緩起訴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前高雄市民政局正副局長張乃千等4人,挪用台電促協金19萬2000元,購買酒品、茶葉等 禮盒用於公務送禮,並以贈送社福團體名義報帳,涉嫌偽造文書罪,高雄地檢署予以緩起 訴處分,並經高雄高分檢駁回再議而確定。 處分書指出,2016年8月至隔年間,被告張乃千(49歲)等4人,分別擔任高雄市民政局長 、副局長、自治行政科長、股長等職務,對於台電公司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簡稱促協金 )的預算採購、驗收付款負有承辦、監督及審核之責。 此外,依據促協金執行要點,及市府採購案規定,動支辦理申撥促協金預算等採購案,需 以特定之運用範圍,並要如實辦理核銷。 檢方指出,被告張乃千等4人,為採購酒品禮盒使用於民政局所辦理的相關飲宴、聯誼、 交際、活動等公務支出,涉嫌違反上開規定,共謀動用促協金購買酒品禮盒80份,每份 1200元,共9萬6000元,並以贈送小港區長青團體名義,偽造不實單據報帳。 張乃千等人另購買茶葉禮盒96份、每份1000元,共9萬6000元,用於民政局相關活動,也 以贈送湖內、岡山區運動團體名義報帳,涉嫌貪瀆、偽造公文書等罪嫌。案經廉政署南調 組和高雄市調處移送法辦。 雄檢調查後,認為促協金不是公款,貪瀆部分不起訴確定,僅觸犯偽造文書罪,並因張乃 千等人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張除立悔過書外,另支付國庫6萬元﹔其他人則支付 國庫3萬元、1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 由於緩起訴處分,檢方依職權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受理後,認定並無不妥,駁回再議而 告定讞。 https://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33330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25.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v_owned/M.1603789983.A.44D.html

10/27 17:39, 5年前 , 1F
促協金是國營事業的錢,怎不是公款?以後電不用守採購法了
10/27 17:39, 1F

10/27 17:39, 5年前 , 2F
10/27 17:39, 2F

10/27 17:42, 5年前 , 3F
可能覺得不是用來買自己的東西而感覺無所謂吧
10/27 17:42, 3F
※ 編輯: AAAB (114.26.125.110 臺灣), 10/27/2020 21:39:38

10/28 00:53, 5年前 , 4F
顏色有對
10/28 00:53, 4F

10/28 07:59, 5年前 , 5F
不把臺電的錢當錢的意思啊
10/28 07:59, 5F

10/28 08:22, 5年前 , 6F
恐龍法官判決,充滿台灣價值。
10/28 08:22, 6F

10/28 08:25, 5年前 , 7F
陳菊的幕僚(?
10/28 08:25, 7F

10/28 08:38, 5年前 , 8F
綠色是可以原諒的
10/28 08:38, 8F

10/28 09:17, 5年前 , 9F
即然不是公款還不大力買起來,顏色對了可以不用被關的!
10/28 09:17, 9F

10/28 16:17, 5年前 , 10F
沒事沒事 出事就可以升官了 我菊都已經是監察院長了
10/28 16:17, 10F

10/28 17:16, 5年前 , 11F
我不懂為何既然都判要支付“國庫”六萬元了,為何不是
10/28 17:16, 11F

10/28 17:16, 5年前 , 12F
公款?
10/28 17:16, 12F

10/28 22:45, 5年前 , 13F
政黑板的駐板ID來這發個新聞就沒自己的事了
10/28 22:45, 13F

10/29 10:17, 5年前 , 14F
果然要選對
10/29 10:17, 14F

10/30 07:41, 5年前 , 15F
好爽喔,官都沒事,基層都往死裡打
10/30 07:41, 15F

10/30 09:52, 5年前 , 16F
說不是公款,那台電的營收也不用上繳啊。扯爆
10/30 09:52, 16F

10/30 11:48, 5年前 , 17F
法官:犯人是否綠色?,人犯:大人我深綠啊!,法官
10/30 11:48, 17F

10/30 11:48, 5年前 , 18F
:沒事沒事!都是自家人,用最小的罰則帶過即可。
10/30 11:48, 18F
文章代碼(AID): #1Vb-IVHD (Gov_ow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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