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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發問] 關於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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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len (哇哈哈N)時間16年前 (2008/11/13 21: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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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剛上完人事主管協會的課. 就老師的說法 勞基法規定 不用連休三日 只要擇三日即可. 但一定就是前二後二五日內才可以請 遇例假日不補休. 因為自然產無法算的很準 如果太早請 超出分娩前的兩日要扣事假. 依老師的解釋 最理想的狀態是 星期六剖腹 即可請星期四、五及下星期一的陪產假. 或者是星期三生

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cgc (栗子小松鼠)時間16年前 (2008/10/28 09: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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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陪產假的說明. 配偶分娩當日及前後二日之五日期間內,擇其中三日請陪產假。期間如遇例假、. 紀念節日及依其他法令規定應放假之日,均包括在內,不另給假。. 想請問大家上述所指的『期間』是指. 自己在五天之中任選的三天,三天之內只要沒有例假日,就可以請三天陪產假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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