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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發問] 有關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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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llb時間16年前 (2008/11/05 20: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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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三個月並不需要預告依勞基法第19條規定.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所以如果不給的話就到勞工局申訴. 公司多少會怕勞工局來個勞動檢查什麼的就會發給妳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4.75.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wbbs (....)時間16年前 (2008/11/05 20: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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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工作覺得不適合. 今天提出辭呈了,但主管說還要和經理討論. 並說如果可以希望我能待到下一位新人報到. 可是我工作才一個月,基本上應該沒什麼交接手續~. 請問如果依勞基法,未滿三個月應該是提前一星期提出辭呈嗎. 而我離職時想和公司申請離職證明. 請問如果公司不給我,有什麼管道申訴嗎?. 因為我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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