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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非自願離職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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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1→)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inker (finker)時間16年前 (2010/06/09 21: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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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能片面公告說減薪,不然違反勞基法21條. 可依勞基法14條一項5款(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報酬)、或一項6款(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 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在這種情況下就符合非自願離職,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但要注意14條第二項有個但書,就是違反14條一項6款「要在知悉情況的30天內為之」,換言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ping10360 (Dear Vicky)時間16年前 (2010/06/09 14: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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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CareerLady 看板 #1C3n9il6 ]. 作者: yping10360 (Dear Vicky) 看板: CareerLady. 標題: [閒聊] 非自願離職的定義?. 時間: Wed Jun 9 12:02:49 2010. 我有打算離開目前這家公司. 想離開的一部分
(還有6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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