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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有關育嬰津貼與生育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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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一、 生育給付請領資格. 1.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2.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3.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 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有關「保險年資滿280日或181日」之規定,係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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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在這裡發文請教,還望版上專家多多協助. 小弟的公司目前有一位員工,2010年10/1到職,職位是百貨專櫃服務人員. 之前的工作是小型的美容美髮業,沒有保勞健保。. 該位員工在2011年1月份發現懷孕並火速結婚,並因身體狀況經常休假. 偶爾還會出現空櫃情況,至四月底與她討論過後,因預產期為七月底,
(還有48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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