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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年假和工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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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onder94 (wonder顧問)時間14年前 (2011/10/04 23: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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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勞基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 所以,月休六天不違法。. A:時薪制與月薪制的算法不同,你的月薪超過基本工資囉,所以不違法。. 員工提供的算法是屬於計算加班費使用的規則。. A:特休假:按勞基法規定辦理,並依照公司休假辦法休假(至於休假班法,就直接跟. 員工口頭說明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yoso (Amon)時間14年前 (2011/09/16 23: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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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基法第30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勞基法第30-1條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以四週來看以168小時來看。而四週=28天,一個有分30天,31天,28天後的二、三天
(還有1615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nyrao (tonyrao)時間14年前 (2011/09/16 21: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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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要訂定勞動契約,有幾個問題想要請問各位大大. 1.我們公司是排休制,也就是說例假日都要來公司上班. 如果我以一個月192小時來算可以嗎??算出來的結果是月休六天. 可是有員工說應該是以184小時?? 結果是月休七天?...不懂. 2.月薪制的最低工資是 17880 ,我給員工 21000. 他說
(還有9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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