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年假和工時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wonder顧問)時間14年前 (2011/10/04 23: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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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nyrao (tonyrao)》之銘言: : 小弟要訂定勞動契約,有幾個問題想要請問各位大大 : 1.我們公司是排休制,也就是說例假日都要來公司上班 : 如果我以一個月192小時來算可以嗎??算出來的結果是月休六天 : 可是有員工說應該是以184小時?? 結果是月休七天?...不懂 A:勞基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 所以,月休六天不違法。 : 2.月薪制的最低工資是 17880 ,我給員工 21000 : 他說這樣除出來每小時不到 98元 ,不符合勞基法 : ( 21000 / 30 / 8 = 87.5 ) <= 他是這樣算 .. A:時薪制與月薪制的算法不同,你的月薪超過基本工資囉,所以不違法。 員工提供的算法是屬於計算加班費使用的規則。 : 3.我們公司滿一年的員工給三天年假,其餘的四天給現金 : 這樣的話勞動契約怎麼寫? A:特休假:按勞基法規定辦理,並依照公司休假辦法休假(至於休假班法,就直接跟 員工口頭說明這樣的規範,或是公司有休假辦法,另外寫) : 4.如果我們公司排休制的話..那其餘的國定假日也有可能排到出來工作 : 那這樣有關的薪資,勞動契約,給假方式該怎麼執行 A:依照規定國定假日出勤者,要給加倍工資,您應該考慮到的是您整年工時, 是否優於勞基法規定?若優於勞基法,就可以跟員工說明調假方式處理囉。 : 以上,抱歉一次問四個問題...還望各位大大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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