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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健保加保員工負擔金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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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yoso (Amon)時間14年前 (2011/09/27 09: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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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84年6月27日衛署健保字第84031134號.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指受雇勞工之薪資所得,擬參照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有關工資之規定為其認定標準,並得將加班費予以扣除,但扣除後所申報之投保金額,仍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乙案,同意照辦。. 以勞基二條三款. 三、工資
(還有445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uchiehclaw (妳的天堂 我的夢想)時間14年前 (2011/09/26 15: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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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A公司每月給予固定獎金 5 K + 交通津貼15K. 其健保加保級距以本薪 N 加保. 轉換 B 公司後 每月給予 本薪 N + 交通津貼 18 K. 其健保加保級距以本薪 N + 津貼 22 K 加保. 請問那一家是符合法規的. A 公司成立 5 年 也沒被要求要調整 健保級距 調整,原因公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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