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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離職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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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ngseja (閣樓上的王子)時間13年前 (2013/04/16 20: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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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個月沒有領到薪水,就是所謂的"延遲給付",你用勞基法. 第23條(工資給付期間) http://ppt.cc/qsG8. 第27條(工資之限期命令) http://ppt.cc/cewL. 第14條(勞工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契約事由) http://ppt.cc/SiYk. 依§14第一項第五款和第
(還有2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0→)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unnyblue (小藍)時間13年前 (2013/04/12 13: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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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人資大大好. 在此先和大家說聲抱歉. 因為是用手機發問,. 因此排版可能會有些難看. 原PO工作邁入第五個月. 最近有了想要離職的念頭. 原因除了感覺不到公司前景外. 公司財務狀況也很令人擔憂. (已有2個月沒拿到薪水了...). 由於公司規模小,不到10人. 且沒有制度化的會計、人事制度.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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