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離職的注意事項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閣樓上的王子)時間13年前 (2013/04/16 20:4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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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nnyblue (小藍)》之銘言: : 各位人資大大好 : 在此先和大家說聲抱歉 : 因為是用手機發問, : 因此排版可能會有些難看 : 原PO工作邁入第五個月 : 最近有了想要離職的念頭 : 原因除了感覺不到公司前景外 : 公司財務狀況也很令人擔憂 : (已有2個月沒拿到薪水了...) : 由於公司規模小,不到10人 : 且沒有制度化的會計、人事制度 : 到職時也沒有簽工作契約之類的合約 : 因此想詢問關於離職 : 我需要注意些甚麼才有保障? : 先在此謝謝大家了! 有2個月沒有領到薪水,就是所謂的"延遲給付",你用勞基法 第23條(工資給付期間) http://ppt.cc/qsG8 第27條(工資之限期命令) http://ppt.cc/cewL 第14條(勞工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契約事由) http://ppt.cc/SiYk 依§14第一項第五款和第六款 這兩點離開 就可以構成"非自願離職事由" 可以取得離職證明:http://ppt.cc/2swg 取得非自願離職是為之後可能會請領失業給付(就業保險法) 以上回答針對你的公司適用勞基法的情況下(且有正常勞健保勞退) 提供你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21.221

04/24 11:07, , 1F
謝謝您清楚詳細的說明~這對我來說很有幫助~謝謝您~~^^
04/24 11:0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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