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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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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eenbiker (海邊的卡夫卡)時間11年前 (2014/07/21 19: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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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是最好的,基本的禮儀嘍!俗話說好聚好散。. 當然如果你不想做,又在試用期就當天提出把公司物品都歸還就走人,是可以的。. 後果只是被列入黑名單而已,留給別人壞印象。. 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建議,不管你受到什麼苦,早上先跟主管說一聲做到今天,再跟人資講。. 一般公司有離職流程要跑。. 以惡還惡,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iiutt (YiiUtt)時間12年前 (2013/08/19 16: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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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十六條 有關預告期間的規定 僅針對雇主,至於勞工離職預告規定無法可查。. 就是不需要預告,僅單方意思表示(不須對方同意),離職即可生效。. 至於實務上常會有 離職移交作業未完成、資產未繳回…等情事,.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但若事後經雙方同意除外),. 雇主得依勞工未完成移交、未繳回資產部
(還有7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niopeci (無心)時間12年前 (2013/08/19 10: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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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想請問一下. 關於雇主在聘僱契約中明載. "如於工作期間離職須於前一個月告知. 如臨時離職該月將不予薪資". 小弟的問題是如果有參加考試. 那麼到放榜前的這段時間怎知道是否要離職. 畢竟沒有人能自信一定上榜. 又如果未告知是否就必須依約履行. 還是勞基法另有規範. 如屆時有爭議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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