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
※ 引述《tniopeci (無心)》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離職
: 時間: Mon Aug 19 10:44:00 2013
:
:
: 各位好
:
: 想請問一下
:
: 關於雇主在聘僱契約中明載
:
: "如於工作期間離職須於前一個月告知
:
: 如臨時離職該月將不予薪資"
:
勞基法第十六條 有關預告期間的規定 僅針對雇主,至於勞工離職預告規定無法可查。
就是不需要預告,僅單方意思表示(不須對方同意),離職即可生效。
至於實務上常會有 離職移交作業未完成、資產未繳回…等情事,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但若事後經雙方同意除外),
雇主得依勞工未完成移交、未繳回資產部分,向勞工求償(但工資、賠償兩債不得相抵)
--若該勞動契約明文載明,明顯違反勞基法,該契約無效。
: 小弟的問題是如果有參加考試
:
: 那麼到放榜前的這段時間怎知道是否要離職
:
: 畢竟沒有人能自信一定上榜
:
: 又如果未告知是否就必須依約履行
:
: 還是勞基法另有規範
:
: 如屆時有爭議該如何處理
:
: 感謝解惑
:
: ps.小弟是保勞保、而且剛至該公司面試尚未簽契約
若已加保就表示你已是公司員工囉~~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62.185.98
以上是不講情面、不留餘地的作法,可隨時走人…
但實際上 大部分的人離職還是愛惜自己羽毛的,為免將來reference check被講壞話
但扣薪這件事情,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會被允許,怎麼申訴你都拿的到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5.208
→
08/19 20:18, , 1F
08/19 20:18, 1F
→
08/19 20:19, , 2F
08/19 20:19,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HRM 近期熱門文章
3
19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34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