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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外勞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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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推 1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erup316 (...)時間9年前 (2016/03/17 00: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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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台灣的法令蠻保護外勞的,但法規就是法規,. 建議先不給工人加班,看後續他們的態度,. 有的工人之後會好好配合,有的則會選擇回家,. 畢竟除了他們自願返國就只能轉出,. 但轉出的同時,你們公司也會喪失名額,. 除非逼不得已,不建議辦轉出。. 至於休息日加班,一般加班只給付389元,這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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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isdd (累~)時間9年前 (2016/03/16 13: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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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強迫加班一點都不合理,就算鬧到法院去,資方穩輸。資遣要走舊制,滿一年就是一個月資遣費,自己注意一下。外勞被轉出後,工作簽若剩沒多久,基本上很難找到要承接的公司,兩個月後沒找到願意承接他們的公司,就等於要被遣返。照規矩走沒問題,但換個角度想,若是你自己加班公司只給你原本多出的0.34/0.67加班費
(還有369個字)

推噓5(5推 0噓 11→)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oyo3807 (Smile)時間9年前 (2016/03/16 00: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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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 目前公司有幾位外勞不適任,出勤很差,加班配合度也不好. 我翻了勞動契約,上面寫開立三張勸戒單就可以解僱,. 但仲介是還是沒辦法讓他們回國. 我打去勞工局問,回答的更叫人哭笑不得了,勞工局說勞動契約不得違反法令. 叫我們忍耐. 那就怪了,我們台灣員工不適任,我們也一樣按照勞基法通報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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