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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特休換代金? 法規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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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maneko616 (可瑪貓)時間9年前 (2016/05/22 08: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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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需3天前請這個沒違規. 多請假除了該扣的薪水 還額外扣薪 違反勞基法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 不給請特休(未3天前提出)又一定得請 那就請事假. 月薪/30=換算每日工資 就用這個金額.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52.21. 文章網

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rmyqueen (隨心所欲)時間9年前 (2016/05/15 15:48),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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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已告知主管五月底離職 並有錄音. 主管說 為免影響士氣 要我不告訴任何人. 目前剩下特休有五天 已告知主管欲請本周/下周之四、五 及5/30. 共五天 並有說明若有重要客戶或真的需要也是會協助. 並且隨時開line供同事找到我. 尤由公司規定 : 請特休需三天前。。 以及 一周請假超過二天要扣假
(還有42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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