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特休換代金? 法規之金額?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隨心所欲)時間9年前 (2016/05/15 15:48), 9年前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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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已告知主管五月底離職 並有錄音 主管說 為免影響士氣 要我不告訴任何人 目前剩下特休有五天 已告知主管欲請本周/下周之四、五 及5/30 共五天 並有說明若有重要客戶或真的需要也是會協助 並且隨時開line供同事找到我 尤由公司規定 : 請特休需三天前。。 以及 一周請假超過二天要扣假日兩天薪水 故現在急著要請 主管卻說要跟老板討論 知道特休是雙方溝通才能請到 所以怕他們到時候不給我請 並且有得知特休不請完 公司不請錢 請問以正規來看 特休若是沒有請的話 一天的金額 公司應該給多少? 是以一般請假扣薪的薪水比照來算嗎? 例如:請假一天 是全薪/當月日數來算 那特休若是沒有休到 是否也是這金額? 我已查過此資訊 有看到有人的意見是 應給予假日加班之薪水為佳 但是實際上勞基法怎麼規定的呢? 想問問專業的人資大大們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43.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63298502.A.E45.html

05/15 15:50, , 1F
建議是發個mail給主管留底 如果主管要求配合業務不給假
05/15 15:50, 1F

05/15 15:52, , 2F
那公司就要負擔這五天特休的薪水 金額和請假一天差不多
05/15 15:52, 2F

05/15 15:52, , 3F
我比較好奇的是一週請超過兩天假要扣兩天薪水是否違法?
05/15 15:52, 3F
雖然想發EMAIL但是不太敢 因為他們是家企 會因此而大怒 大怒的原因就先不說了.....不然我以為一定是發MAIL通告加留底的. 我和另一個業務一起提離辭的 過程錄音時 也有重覆其日期 扣兩天薪水是違法的 這點我已經查過了 ※ 編輯: urmyqueen (36.232.143.198), 05/15/2016 15:55:36

05/15 19:16, , 4F
若雇主不同意勞工請求休完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則應依
05/15 19:16, 4F

05/15 19:16, , 5F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
05/15 19:16, 5F

05/15 19:16, , 6F
數之工資。但似乎沒有規定是怎樣的工資標準?不過最基
05/15 19:16, 6F

05/15 19:16, , 7F
本的也必須是月薪除以月份日數乘上應休未休天數
05/15 19:16, 7F
好的 感謝!! ※ 編輯: urmyqueen (36.235.132.59), 05/16/2016 21:32:02

05/16 22:58, , 8F
同意樓上 小補充:是勞基法第38條第24條細則第三款
05/16 22:58, 8F
文章代碼(AID): #1NE2d6v5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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