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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特休未休完扣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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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dayend (不二)時間7年前 (2017/10/06 00:57),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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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
(還有1565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6→)留言2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jacky83 (duncan618)時間7年前 (2017/10/05 23:55),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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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HR前輩好!. 如題,在法律上沒有找到說這樣是可以還不可以(不知道是不是我沒找到). 既然沒有違法,高層當然就覺得這樣做合理(強迫你休完特休). 不過我想問的是,遇到這種情況,有什麼比較好的說法可以說服高層這樣不近人情!(有些人就是不想休換錢,或是想留著萬一有急用的時候)加上考績影響獎金,所以能
(還有19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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