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判決] MrE 申訴 Insurance板板主 junsh …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ㄅ嚕嚕)時間14年前 (2010/06/08 13:42), 編輯推噓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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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C3SUbiY ] 作者: QQGirl (領養代替購買)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判決] MrE 申訴 Insurance板板主 junshen/blulue54一案 時間: Tue Jun 8 12:31:29 2010 裁判日期: 2010/06/08 裁判案由: [申訴] 保險版版主junshen/blulue54 不實指控之判決 #1C383v_I (L_LifePlan) [ptt.cc] 裁判全文: 申訴人 MrE 對於 Insurance 板主 blulue54 有關 MrE 於 使用者 AROOBA 5/28 在 Insurance板 的文章下之推文 違反板規之判決不服,因與junshen板主溝通後無法達成共識逕行申訴至組務。 組方在檢驗申訴人所檢附之證據以及板主之說明後, 依據 Insurance板板規做出以下判決: ======================================================================== 取消警告。 本案可再上訴至 About_Life 板。 ========================================================================= 理由: 1. 人身保險的核保標準各家保險公司均不相同,而拙者在寫此判決時乃是依據 拙者保險系畢業之所學與多年產、壽險公司內外勤之實務經驗做為判決考量 之一。業務員在招攬保險件時對有意投保的民眾做出專業說明,而最終是否 投保仍是由要保人做出選擇,要保人是否相信投保後「有機會取消除外」可 以自己判斷;同樣地,要保人是否相信在B肝帶原及相關體檢指數正常之情況 下會不會被除外亦可自己判斷。 申訴人之論點 → MrE:每一家的加費跟除外都有可能取消的機制,問題是原po的B肝帶原 05/28 22:23 → MrE:現在算是好的狀態(指數都正常),都不能不除外了,期待之後保險 05/28 22:24 → MrE:公司會願意給你除外,有點太奢求。 05/28 22:24 → MrE:上面那行是「取消除外」,少了「取消」 05/28 22:25 以及申訴人所回應之推文

05/28 21:44,
應該有機會只是暫時被除外而不被加費,不知道其他家
05/28 21:44

05/28 21:44,
就是...
05/28 21:44
均為核保實務上可能有的結果。以同樣標準來看,不論是否會被「暫時除外」   或是「除外不保」或「加費承保」,保戶是否採信都可以自行判斷。 若「有機會只是暫時除外而不被加費」板主認為保戶是可以自行判斷,那麼組方 認為應以相同標準來檢視保戶可否自行判斷申訴人之論點。 2. 組方檢視板主判決引用的條款為 A-5、不實說明、誇大不實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推銷方法: 不實說明的"不實"二字之意為"不正確、與事實不符" 申訴人所提出之論點在實務上亦為可能並確實且經常發生過之情況 並非與事實不符或不正確的說法。 3. Insurance板是一個公開的討論板面,拙者認為每一位使用者提出的論點可信與否 不應受其身份或職業所影響。不論身份是否為保險相關行業,板主對於每一位使用 者的發言內容都應該用同樣的標準來檢視。 基於上述理由,組方做出此判決。 實習小組長 QQGir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6.24 --

05/30 22:49,
你好我是陳先生
05/30 22:49

05/30 22:51,
陳桑,對我們電台有什麼意見?!
05/30 22:51

05/30 22:54,
意見喔!沒有啦!有一個問題請教一下
05/30 22:54

05/30 22:55,
媽金九 去邦交國 大地震內ㄟ安ㄋㄚ?
05/30 22:55

05/30 22:56,
搭哩碼豪啊!慶菜想碼災影這系...
05/30 22:56

05/30 22:57,
阿共載的陰謀啦!
05/30 22: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5.137

06/08 13:44, , 1F
[心得] 感謝小組長正義的伸張!!
06/08 13:44, 1F

06/08 13:45, , 2F
原來小組長是「保險專業人員」,還擔心他看不懂附一堆資料..囧
06/08 13:45, 2F

06/08 13:48, , 3F
咦咦~ 真的耶 版上有一篇m文 XDDD
06/08 13:48, 3F

06/08 16:58, , 4F
建議貴版兩位版主不要恣意妄為,做出一些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判決
06/08 16:58, 4F

06/08 16:59, , 5F
從最近被糾正的判決就可以看出端倪。 做一些該做的事情才對
06/08 16:59, 5F

06/08 17:12, , 6F
其實我覺得版主算認真,只是有些判決真的看不太懂 Orz
06/08 17:12, 6F

06/08 17:24, , 7F
小組長其實是業務....
06/08 17:24, 7F

06/08 17:58, , 8F
我記得我之前在信用卡板有看到小組長耶
06/08 17:58, 8F

06/08 18:08, , 9F
她是卡版版主阿 XD 在群組板有版主經歷才有當小組長的資格
06/08 18:08, 9F

06/08 19:50, , 10F
小組的判決回覆寫得真的滿好的
06/08 19:50, 10F

06/08 19:51, , 11F
截取:每一位使用者提出的論點可信與否不應受其身份或職業
06/08 19:51, 11F

06/08 19:52, , 12F
所影響。不論身份是否為保險相關行業,板主對於每一位使
06/08 19:52, 12F

06/08 19:53, , 13F
用者的發言內容都應該用同樣的標準來檢視。
06/08 19:53, 13F

06/08 19:53, , 14F
= ="嗯 我知道文裡已經有了,強調一下 (硬拗)
06/08 19:53, 14F

06/08 19:56, , 15F
大家討論時記得討論內容不要一直講業務怎樣怎樣 :P
06/08 19:56, 15F
文章代碼(AID): #1C3TWlCX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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