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泰安車險出險問題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海風ㄧ直眷戀著沙)時間15年前 (2010/08/06 11:4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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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五7/29 開車與一台摩托車擦撞 有報警請交通事故處理後 現場看對方人車皆無大礙.... 第二天填寫出險申請書傳真給保險公司 (因為是電話投保的所以沒有業務員) 幾天後8/4 一位理賠人員打電話給我說: 已安排要跟對方和解 因為"研判我的肇事責任較多.." 所以對方要求我要包給他一個紅包(金額不限) 要我在和解時或和解前送到保險公司... 現在問題是:   1.警方給我的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上需要7天後才能申請查閱相關資料 為什麼跟我聯絡的理賠人員卻能跟我說是我的責任較大! (因為有同學看見所以我肯定沒有闖紅燈也沒有超速) 2.對方人車並無大礙,保險的理賠金額也足夠理賠 今天不論是誰的肇事責任較大.....理賠以要不超過保險額度 都是保險公司全額負責的吧! 關於紅包金額我需要自付這個問題..... 保險公司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109.15

08/06 12:15, , 1F
"研判我的肇事責任較多",是因為大車撞小車嗎?
08/06 12:15, 1F

08/06 13:13, , 2F
有沒有交通紀錄可以查詢壓?問警察應該也可以
08/06 13:13, 2F

08/06 16:31,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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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6:31,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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