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賠償和解問題請求各位大大幫忙一下
首先
車禍的部份是我被我同學載被撞對方有肇事責任
我們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對方是開車 我們騎機車
第一次談和解的時候
我同學部分 頭部挫傷 對方保險公司說願意陪兩萬
可是要扣除對方肇事者幫我同學先付的醫藥費修車費一萬一 我同學只能拿到九千
收據在對方那 因為是他帶我們去看醫生 也是由他先繳費
完全沒提到精神賠償的部份 我同學感覺太少了吧 不合理 他頭後腦都有疤了
我同學明天和解時 想提出一筆 精神賠償
我的部份
因為當天沒有帶診斷證明書 所以先沒有談我的部份
我的傷左腕挫傷併饒尺關節半脫位 (醫生說手部韌帶受傷)
診斷證明醫生囑言 避免負重工作兩個月 我到現在也因為手痛還都沒有上班
問題是 工作損失的部份 我應該提出什麼證明 保險公司才會承認?
我是王品餐廳旗下的計時人員 簿子的薪資轉帳可以嗎?
如果無法提出證明 那可以依勞保最低工資 跟對方求償嗎?
然後還可以提出一筆精神賠償嗎?
第一次的時候沒有和解 所以等明天我帶我的診斷證明去一起在談一次和解
有其他問題在補上
煩請各位大大幫忙了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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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24.27
※ 編輯: guest98 來自: 218.165.24.27 (09/15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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